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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租賃準則下,租賃期是21年1月1日---2023年12月31日,如果21年1月1日支付了一年的租金,但房租費發票是在21年6月收到一年的金額,會計分錄要考慮到發票收到的時間嗎



你好;? ?你們是承租方的話 ;? 不考慮發票到的時間。 按租期去處理? ??
2022 02/25 15:50

新租賃準則下,租賃期是21年1月1日---2023年12月31日,如果21年1月1日支付了一年的租金,但房租費發票是在21年6月收到一年的金額,會計分錄要考慮到發票收到的時間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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