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已解決
為什么發生非同一控制下企業合并發行普通股就不需要重述呢?



(1)非同一控制下的企業合并,購買方自購買日起取得對被購買方的實際控制權。
(2)同一控制下的企業合并,參與合并的企業在合并前后均受同一方或相同的多方最終控制。從最終控制方角度看,視同合并后形成的以合并財務報表為基礎的報告主體在以前期間就一直存在,合并后以合并財務報表為基礎的報告主體的留存收益包括參與合并各方在合并前實現凈利潤的累積金額。因此,與分子凈利潤口徑相一致,同一控制下企業合并中作為對價發行的普通股,也應當視同列報最早期間期初(即1月1日)就已發行在外,計入各列報期間普通股的加權平均數。
2022 08/09 14:4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