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已解決
行政復議被告不能收集證據,行政訴訟被告在復議程序中可以收集證據,對嗎



在行政復議過程中,被申請人不得自行向申請人和其他有關組織或者個人收集證據。
行政訴訟:下列證據不能作為認定被訴行政行為合法的依據:(1)被告及其訴訟代理人在作出行政行為后或者在訴訟程序中自行收集的證據;(2)被告在行政程序中非法剝奪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依法享有的陳述、申辯或者聽證權利所采用的證據;(3)原告或者第三人在訴訟程序中提供的、被告在行政程序中未作為行政行為依據的證據。
2022 11/07 16:3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