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已解決
對于委托境外機構的研發費用加計扣除部分是雙限額,那研發費用本身是據實扣除還是雙限額呢?按解析中,研發費用本身應該也是雙限額,那為啥研發費用本身不用調增呢



實際發生的委托境外機構研發費用是可以據實扣除的。只是在計算加計扣除的金額時是雙限額。
2022 11/10 11:19

m3993_71018 

2022 11/10 11:54
那解析中第一句說到按實際發生額的80%計入研發費用,怎么感覺像是只能按80%計入研發費用本身,幫再解釋下

稅法老師 

2022 11/10 12:13
不是的,這是在計算加計扣除時的計算基數時雙限額中的一種
限額1:按照費用實際發生額的80%計入委托方的委托境外研發費用
限額2:委托境外研發費用不超過境內符合條件的研發費用2/3的部分
加計扣除限額基數是上述兩者孰小金額。

m3993_71018 

2022 11/10 15:03
那對于委托外部機構或個人進行研發活動所發生的研發費用本身(指委托境內研發)是按照費用實際發生額的 80%計入研發費用,它的加計扣除限額也是按照費用實際發生額的 80%嗎

稅法老師 

2022 11/10 15:39
委托境內機構或個人進行研發的,實際發生的研發費用也是全額扣除的,在計算加計扣除限額時是按照實際發生額的80%作為基數。

m3993_71018 

2022 11/10 15:46
可是為啥原文是“企業委托外部機構或個人(指委托境內研發)進行研發活動所發生的費用,按照費用實際發生額的 80%計入委托方研發費用并計算加計扣除,受托方不得再進行加計扣除”,給人的理解是加計扣除本身和限額都是按照實際發生額的80%

稅法老師 

2022 11/10 15:48
不是的,這里說的都是加計扣除的計稅依據的規定
委托境外研發和委托境內研發,實際發生額都是可以稅前全額扣除的,實際發生的金額會計上和稅法上都是可以扣除的,沒有差異
只是針對加計扣除的金額,稅法上多扣一塊,進行納稅調減。

m3993_71018 

2022 11/10 16:19
那對于自主研發的研發費用本身算是限額扣除的嗎,因為它里面有個其他相關費用限額

稅法老師 

2022 11/10 16:28
實際發生的其他相關費用也是可以全額扣除的
也是只是在計算加計扣除研發費用時用有10%的限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