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已解決
委托加工收回的鉛蓄電池用于繼續加工鉛蓄電池,應該不可以抵扣已經繳納的消費稅吧? 我覺得答案應該是3.32萬元



委托加工收回后加價銷售的部分,不區分應稅消費品的種類,都是可以抵扣的委托加工時的消費稅,而委托加工收回的應稅消費品用于連續生產,只有在抵扣范圍內的才可以抵扣,鉛蓄電池不屬于委托加工收回后的抵扣范圍。
2022 12/06 11:30

m86278688 

2022 12/06 11:39
老師,這里的50%用于繼續加工,算是加價銷售呢,還是用于連續生產呢?
我理解成連續生產了

稅法老師 

2022 12/06 15:04
50%用于繼續加工是繼續加工,但是呢,鉛蓄電池不屬于委托加工收回后的抵扣范圍,所以也不能扣除之前環節的消費稅。

m86278688 

2022 12/06 15:15
所以本題答案應該是:(33—30)*4%+80*4%=3.32
對嗎?

稅法老師 

2022 12/06 20:07
是的,您的理解是正確的。

m86278688 

2022 12/06 20:11
謝謝老師,辛苦了

稅法老師 

2022 12/06 20:30
不客氣,祝您生活愉快!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