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已解決
某市區酒廠為增值稅一般納稅人,2020年1月發生以下業務: (1)向某商場銷售糧食白酒15噸,開具普通發票,取得含稅收入300萬元,另收取品牌使用費25萬元、包裝物租金20萬元。 (2)提供20萬元的原材料委托甲企業加工散裝藥酒3000公斤,收回時向甲企業支付不含增值稅的加工費5萬元,增值稅0.42萬元,甲企業已代收代繳消費稅。 (3)將收回的散裝藥酒取出500公斤作為福利分給職工,同類藥酒的不含稅銷售價為每公斤300元。 說明:藥酒的消費稅稅率為10%,白酒的消費稅稅率為20%,加0.5元/500克。計算本月該酒廠應納消費稅()萬元。



您好同學,正在為您解答,請稍等
2023 11/16 10:34

李小瑤老師 

2023 11/16 10:37
業務1應交消費稅的計算是
(300+25+20)/1.13*0.2+15*2000*0.5/10000=62.56
業務2代扣代繳消費稅的計算(20+5)/(1-0.1)*0.1=2.78
業務3應交消費稅的計算300*500*0.1=15000=1.5萬

84784995 

2023 11/16 10:41
可是他只有一個問題計算本月應納消費稅,是三個數值直接加起來嗎62.56+2.78+1.5=66.84,答案是66.84嗎

李小瑤老師 

2023 11/16 11:10
您好同學,本月應納消費稅=62.56+1.5-2.78/3000*500=63.6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