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已解決
研發費用的研發人員在職時間不夠183天,能享受企業所得稅加計扣除嗎?



你好,同學
這個可以的
企業所得稅匯算清繳時研發加計扣除里的研發人員在職天數沒有滿183天的情況下,也有可能享受到加計扣除政策,但具體情況需要實際情況來決定。根據《企業所得稅法》第二十八條規定,企業可以通過加計扣除的方式減免部分稅收,但在把具備條件的研發項目作為加計扣除項目時,應符合下列條件:1、實施計劃的研發機構應當在當期自收入當期支出原則下實施研發項目;2、研發人員的在職時間應滿足183天的要求,即每一位研發人員在當期應該擁有183天的有效服務時間,否則無法計入研發費用中獲得減免。 加計扣除也是有限度的,企業對每一項研發項目所得的減免金額不能超過其當期實際發生的研發費用,并且在同一研發項目中,各受益企業從該項目中獲得的減免額總和不得超過該項目的實際研發費用。所以,雖然企業所得稅匯算清繳時研發加計扣除里的研發人員在職天數沒有滿183天的情況下,但不一定就不能享受到加計扣除政策。具體情況仍需結合實際情況來決定。
2024 04/17 18:1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