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已解決
我咨詢你一個問題: 我們內蒙古君正化工法人下,今年新增了焦化分公司和甲醇分公司,都屬于危險化學品行業,因為隸屬一個法人,我們是不是可以把三個分公司的收入匯總之后按超額累退的方式提取安全生產費



不可以將三個分公司的收入匯總之后按超額累退的方式提取安全生產費。
根據《企業安全生產費用提取和使用管理辦法》,危險品生產與儲存企業以上年度實際營業收入為計提依據,采取超額累退方式按照標準平均逐月提取安全生產費。每個分公司應依據各自的上年度實際營業收入,分別按照規定的超額累退方式提取安全生產費,而不能將三個分公司的收入匯總后統一提取。
具體的提取標準為:營業收入不超過1000萬元的,按照4%提取;營業收入超過1000萬元至1億元的部分,按照2%提取;營業收入超過1億元至10億元的部分,按照0.5%提取;營業收入超過10億元的部分,按照0.2%提取。
這樣規定是為了確保每個從事危險化學品生產與儲存的企業都能根據自身的實際經營情況,合理地提取和使用安全生產費用,以滿足安全生產的需要。各分公司需按照規定,專項核算和歸集安全生產費用,不得擠占、挪用,以保障安全生產條件的持續完善和改進。同時,應建立健全相關的監督機制,確保安全生產費用的提取和使用符合規定,并按要求開展信息披露等工作。
2024 07/01 15:39
m597569888 

2024 07/01 15:45
老師咱們這個規定有沒有依據?

樸老師 

2024 07/01 15:50
《企業安全生產費用提取和使用管理辦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