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已解決
這道題C答案我不理解為何不需要調整預算。



根據預算法律制度規定:
①需要增加或者減少預算總支出的;
②需要調入預算穩定調節基金的;
③需要調減預算安排的重點支出數額的;
④需要增加舉借債務數額的。
首先, “需要增加或者減少預算總支出的”明確表示,總預算的增、減都屬于預算調整。這是總體的、一般的。
其次,“需要調減預算安排的重點支出數額的”該條款,與上述條款不是并列關系,而是包含的一種情況。因為一般情況下,都是調增預算,偶爾調減一次,要特別關注,屬于局部的,特殊的。
而某項重點支出數額的預算調增,一方面是比較正常的,一方面它會造成預算總支出的增加、減少或者不變。因此,無法也無需確定作為預算調整。
2024 07/19 08:34

m520341566 

2024 07/19 08:53
我想明白其中的原理,才會深刻。為何增加重點項目的預算不需要調整預算的?

嬋老師 

2024 07/19 08:59
因為一般情況下,都是調增預算,偶爾調減一次,要特別關注,屬于局部的,特殊的。
但是某項重點支出數額的預算調增,一方面是比較常見的調整,其次如果調整變動很大導致預算總支出的增加或者減少,那么就適用第一條的規定影響預算調整了,所以不需要單獨為其設置確認需要做預算調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