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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 2018 年 1 月 1 日起,當年具備高新技術企業或科技型中小企業資格(以下簡稱 資格)的企業,其具備資格年度之前 5 個年度發生的尚未彌補完的虧損,準予結轉以后年度 彌補,最長結轉期限由 5 年延長至 10 年。我的問:已經是高新企業后發生的虧損,彌補虧損的年限是否也是由5年延長到10年?謝謝!



已經是高新企業后發生的虧損,其彌補虧損的年限也是由?5?年延長到?10?年。
該政策規定,自?2018?年?1?月?1?日起,當年具備高新技術企業或科技型中小企業資格的企業,其具備資格年度之前?5?個年度發生的尚未彌補完的虧損,準予結轉以后年度彌補,最長結轉期限延長至?10?年。這意味著在具備資格之后發生的虧損,同樣適用延長至?10?年的結轉期限規定。
2024 08/30 08:5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