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已解決
因為延期交貨收到的賠償要計入其他應收款,如果是賠付款的話,記營業外支出,為什么不是對應的呢?收到賠償記入營業外收入,支出賠償計營業外支出,這樣才對呀



那個賠償收入計入主營業務收入,賠償支出計入購貨成本
2024 08/31 16:50

m522090566 

2024 08/31 16:59
記入預計負債的那種,我說的是打官司的,兩種情況應該怎么計分錄,一個別人賠給我錢,一個是我需要賠別人錢。

家權老師 

2024 08/31 17:01
那么就是按你的思路做營業外支出/收入

m522090566 

2024 08/31 17:13
這兩個分錄分別怎么寫,這種不算與生產經營相關嗎?因為這是交貨導致的呀,也是銷售中的一部分

家權老師 

2024 08/31 17:14
那么現在你的官司具體什么情況了?預計會輸還是會贏?

m522090566 

2024 08/31 17:20
兩種情況老師都說一下唄

家權老師 

2024 08/31 17:21
你是在考試還是實務中遇到的?

m522090566 

2024 08/31 17:25
現實中 老師

家權老師 

2024 08/31 17:29
預計要輸才
借:主營業務成本 商品已經銷售對方補開票
? ? ?應交稅費-待轉進項稅
? ? ?貸:預計負債
對方預計要贏不做分錄。實際收到款時,直接補開票
借:銀行存款
貸:主營業務收入
? ? 增值稅-銷項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