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已解決
老師好。 財稅【2003】158號文第二條 納稅年度內個人投資者從其投資的企業借款,在該納稅年度終了后既不歸還,又未用于企業生產經營的,其未歸還的借款可視為企業對個人投資者的紅利分配,依照“利息、股息、紅利所得”項目計征個稅。 請問這個個人投資者包括法人嗎?但他不是股東



不是股東不需要按股息紅利了
2024 12/31 16:07

zfjr6350 

2024 12/31 16:08
那這個長期不還有啥影響嗎?

郭老師 

2024 12/31 16:19
你好
她自己用了錢職工的安工資交個稅的

zfjr6350 

2024 12/31 16:21
不是自己用了,用于招待了呢?

郭老師 

2024 12/31 16:22
他有轉賬出去的證明嗎?如果有的話,你讓他填寫一個報銷單。如果還不報銷的話,借預付賬款,貸其他應收款。

zfjr6350 

2024 12/31 17:34
一部分是付現,另一部分退回來了

郭老師 

2024 12/31 17:35
付現金有一個收據吧,他支付出去,別人不給他開收據嗎?要不怎么證明付出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