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人事部辦公廳、財政部辦公廳《關于2005年高級會計師資格考評結合擴大試點工作的通知》(國人廳發[2005]25號)和省人事廳、省財政廳《關于實施高級會計師考評結合試點工作的通知》(云人專〔2005〕19號)的要求,自2005年起,我省決定對高級會計師任職資格試行考試與評審相結合的評價辦法。高級會計師考試由國家統一組織。申請參加高級會計師資格評審的人員,須經考試合格后,方可參加評審。現將2005年度云南省有關報名事項通告如下:
一、報名條件
(一)從事會計工作,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熱愛祖國,堅持四項基本原則,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會計法》、具有良好職業道德和敬業精神,持有會計從業資格證書、具備會計師資格,并符合以下條件之一的:
1. 獲得博士學位,擔任會計師職務滿2年;
2. 取得碩士學位、第二學士學位或研究生班結業證書,或大學本科畢業并擔任會計師職務五年以上;
3. 大專畢業后,從事會計工作累計20年以上,擔任會計師職務5年以上;
若大專畢業前已有中專學歷或取得會計員資格的,20年累計工作年限可以從中專畢業或者取得會計員資格的時間算起。
4.中專畢業以后,從事會計工作累計25年以上,擔任會計師職務5年以上;
若中專畢業前已取得會計員資格的,25年累計工作年限可以從取得會計員資格的時間算起。
5.通過國家統一考試取得會計師資格并擔任會計師職務5年以上。
以上工作年限和任職年限的計算截至時間為2005年11月。
(二)根據試點精神,符合下列條件之一者,可以不受學歷、資歷的限制,破格參加高級會計師資格考試報名。
1.國際會計機構特殊榮譽獲得者;
2.省有突出貢獻的優秀專業技術人才;
3.在會計理論研究方面有較高造詣者。在國家級專業會計雜志上發表過學術價值較高的論文5篇以上,或有較高學術水平的專著、譯著出版,經過有關會計學術權威機構或有關專家學者認定,證明對我國會計理論的發展有一定影響者。
二、報名辦法
(一)報名人員應當先認真填寫《2005年度高級會計師全國統一考試云南地區報名登記表》,按規定貼好本人近期同底版像片,經本人所在單位人事部門(檔案存放在人才服務中心的,須經人才服務中心人事部門)核實蓋章。
(二)報考人員報名時須按照報考條件要求,持相應的學歷證、身份證、中級會計專業技術資格證書、會計從業資格證原件及復印件和《2005年度高級會計師全國統一考試云南地區報名登記表》及近期同一底版小一寸免冠正面黑白照片2張到報名點報名。
報考人員需經考試辦公室工作人員審定資格后,方可辦理報名手續(注:考生當年不得重復報名,否則報名系統自動取消報名資格)。
(三)報考人員須持身份證及收款收據,到報名點領取準考證。
三、考試科目、范圍
(一)考試科目為《高級會計實務》。
(二)考試方式為開卷筆答。
(三)考試范圍為主要考核應試者運用會計、財務、稅收等相關的理論知識、政策法規,對所提供的有關背景資料進行分析、判斷和處理業務的綜合能力。具體考試范圍見全國會計考辦發布的《高級會計實務科目考試大綱》。
四、參加考試并達到全國合格標準的人員,核發高級會計師資格考試成績合格證,該證在全國范圍內3年有效。
我省將根據會計專業人員的實際情況,參照國家標準,確定當年參評的使用標準,報全國會計考辦備案,并核發考試成績證明,該證明只在本年度評聘中有效。
五、在報名、考試、評審中,如有弄虛作假、違反會計法規以及其他嚴重違反考試和評審規定行為的,將取消其考試、評審資格或由發證機關收回其高級會計師資格證書,三年內不得參加高級會計師考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