審計面不足4% 財政審計急速升溫
防范財政風險是審計機關對財政資金行使的高層次的監督,需要審計機關內部打破職能機構,地域的界限,實現工作統籌,信息共享。
關于國家審計署籌備擴編的消息正快速蔓延。
7月8日香港文匯報消息稱國務院擬進一步加強中央財政審計力度,已批準國家審計署及其派出機構增加人力,擴充編制。
記者就此向中央編制辦查詢,一位接聽電話的工作人員表示他并不知曉此事。
“審計署機關、派出局錄用的公務員并沒有反常增長,2004年度安排從北京市選調的干部及安置軍隊轉業干部都是正常舉措。”審計署一位人士表示增加的人員屬于正常范圍。
但是審計機關力量不足也是不容忽視的現實。
審計署人士介紹,按照現行財務隸屬關系或國有資產監管關系劃分,屬于審計署及其派出機構審計的單位大約有3萬多個。從絕對數量來看,還不到全國80萬個被審計單位的4%,但這些單位的資金量約占全國被審計單位的70%左右。
“對這些重點領域、重點部門和重點資金的審計監督,每年都能進行一次才好,但由于目前中央審計力量不足,每年實際審計的單位不到3000個,審計覆蓋面只有10%左右,有不少中央單位自審計署成立以來還從未接受過審計。”審計署人士介紹,以中央預算執行審計為例,一級預算單位有100多個,每年只能審計50%左右,二三級預算單位的審計面只有20%;縣以上國稅局有3000多個,每年審計不足5%;海關系統有250個分關,每年只能審計20%。
吃力的“財政審計”
在審計任務繁重與審計力量不足的矛盾越來越突出的情況下,目前審計署只能把精力集中在重點領域的審計。
根據審計署五年發展規劃,審計署力求構建財政、金融、企業三大審計加經濟責任審計的審計工作格局(即“3+1”格局)。“財政審計是排在第一位的,而財政審計的執行力量中,審計署派出局的擔子是非常重的。”中央財經大學教授楊藝清解釋。
“財政審計是最難的,也是極為關鍵的,財政審計和財政風險防范息息相關。”一位在審計系統工作多年的人士感嘆。
他解釋,財政審計所涉及的往往是政府的要害部門,這些部門在與審計部門的配合時往往留有余地,提供的財務資料僅限于報表和賬簿,關鍵性的資料如預算指標向各部門的分配情況、預算撥款的追加情況以及原始憑證等常常以各種理由推委或干脆不予提供。
另一方面,現行的財政審計監督大多仍是過去的老辦法,事后查處多,事前事中控制少;查處問題多,分析評價少;手工操作的查賬方法運用得多,信息系統科學的實質性審查方法運用得少,致使審計監督質量不高。
預計在2005年將全面推行的國庫管理體制改革對于財政審計來說,也是一把“雙刃劍”。
楊藝清介紹,在建立國庫集中收付和實行部門預算之后,“管錢”和“用錢”單位完全分離。截留收入,擠占、挪用資金,私設小金庫等問題存在的幾率大大降低。“因此財政決算審計已經變得不再重要了,應強化預算審計,重點對預算編制的合理、合法性以及預算執行情況的審計。審計也應從目前的單純的事后審計變成事前、事中、事后全過程的審計監督。”
楊藝清分析,這樣對審計人員的業務素質提出了更高的要求。部門預算是一個綜合預算,既包括行政單位預算,又包括其下屬的事業單位預算;既包括一般預算收支計劃,又包括政府基金預算收支計劃;既包括正常經費預算,又包括專項支出預算;既包括財政預算內撥款收支計劃,又包括財政預算外核撥資金收支計劃和部門其他收支計劃。內容涉及面廣、專業性強。在以預算審計為重點的前提下,將給審計工作帶來很大的難度。
建立財政風險預警
目前審計署已經成立了財政審計協調領導小組,負責提出年度計劃安排,制定工作目標和重點,統籌安排審計力量,通報工作進展情況,匯總工作成果,協調對發現問題的處理原則。
“審計機關首先應當設置專門人員或小型機構負責收集各職能部門、各級審計機關反映的與財政風險有關的信息,并負責日常維護、更新。審計機關在年初安排工作時,要把防范財政風險的內容,落實到項目計劃和審計實施方案中。”楊藝清教授認為防范財政風險是審計機關對財政資金行使的高層次的監督,需要審計機關內部打破職能機構,地域的界限,實現工作統籌,信息共享。
安徽審計廳科研所副所長王羚認為,財政風險管理即使在市場經濟發達的國家也還處在很不成熟的階段,而預警機制就成為防范財政風險的一種現實手段。
“在目前我國審計機關沒有進行政府財務報表的審計,對財政風險預警機制的建立可以考慮從基礎的數據入手,與信息披露結合,逐步建立起預警機制的指標體系。”楊藝清認為這是目前可以做到的。
關于國家審計署籌備擴編的消息正快速蔓延。
7月8日香港文匯報消息稱國務院擬進一步加強中央財政審計力度,已批準國家審計署及其派出機構增加人力,擴充編制。
記者就此向中央編制辦查詢,一位接聽電話的工作人員表示他并不知曉此事。
“審計署機關、派出局錄用的公務員并沒有反常增長,2004年度安排從北京市選調的干部及安置軍隊轉業干部都是正常舉措。”審計署一位人士表示增加的人員屬于正常范圍。
但是審計機關力量不足也是不容忽視的現實。
審計署人士介紹,按照現行財務隸屬關系或國有資產監管關系劃分,屬于審計署及其派出機構審計的單位大約有3萬多個。從絕對數量來看,還不到全國80萬個被審計單位的4%,但這些單位的資金量約占全國被審計單位的70%左右。
“對這些重點領域、重點部門和重點資金的審計監督,每年都能進行一次才好,但由于目前中央審計力量不足,每年實際審計的單位不到3000個,審計覆蓋面只有10%左右,有不少中央單位自審計署成立以來還從未接受過審計。”審計署人士介紹,以中央預算執行審計為例,一級預算單位有100多個,每年只能審計50%左右,二三級預算單位的審計面只有20%;縣以上國稅局有3000多個,每年審計不足5%;海關系統有250個分關,每年只能審計20%。
吃力的“財政審計”
在審計任務繁重與審計力量不足的矛盾越來越突出的情況下,目前審計署只能把精力集中在重點領域的審計。
根據審計署五年發展規劃,審計署力求構建財政、金融、企業三大審計加經濟責任審計的審計工作格局(即“3+1”格局)。“財政審計是排在第一位的,而財政審計的執行力量中,審計署派出局的擔子是非常重的。”中央財經大學教授楊藝清解釋。
“財政審計是最難的,也是極為關鍵的,財政審計和財政風險防范息息相關。”一位在審計系統工作多年的人士感嘆。
他解釋,財政審計所涉及的往往是政府的要害部門,這些部門在與審計部門的配合時往往留有余地,提供的財務資料僅限于報表和賬簿,關鍵性的資料如預算指標向各部門的分配情況、預算撥款的追加情況以及原始憑證等常常以各種理由推委或干脆不予提供。
另一方面,現行的財政審計監督大多仍是過去的老辦法,事后查處多,事前事中控制少;查處問題多,分析評價少;手工操作的查賬方法運用得多,信息系統科學的實質性審查方法運用得少,致使審計監督質量不高。
預計在2005年將全面推行的國庫管理體制改革對于財政審計來說,也是一把“雙刃劍”。
楊藝清介紹,在建立國庫集中收付和實行部門預算之后,“管錢”和“用錢”單位完全分離。截留收入,擠占、挪用資金,私設小金庫等問題存在的幾率大大降低。“因此財政決算審計已經變得不再重要了,應強化預算審計,重點對預算編制的合理、合法性以及預算執行情況的審計。審計也應從目前的單純的事后審計變成事前、事中、事后全過程的審計監督。”
楊藝清分析,這樣對審計人員的業務素質提出了更高的要求。部門預算是一個綜合預算,既包括行政單位預算,又包括其下屬的事業單位預算;既包括一般預算收支計劃,又包括政府基金預算收支計劃;既包括正常經費預算,又包括專項支出預算;既包括財政預算內撥款收支計劃,又包括財政預算外核撥資金收支計劃和部門其他收支計劃。內容涉及面廣、專業性強。在以預算審計為重點的前提下,將給審計工作帶來很大的難度。
建立財政風險預警
目前審計署已經成立了財政審計協調領導小組,負責提出年度計劃安排,制定工作目標和重點,統籌安排審計力量,通報工作進展情況,匯總工作成果,協調對發現問題的處理原則。
“審計機關首先應當設置專門人員或小型機構負責收集各職能部門、各級審計機關反映的與財政風險有關的信息,并負責日常維護、更新。審計機關在年初安排工作時,要把防范財政風險的內容,落實到項目計劃和審計實施方案中。”楊藝清教授認為防范財政風險是審計機關對財政資金行使的高層次的監督,需要審計機關內部打破職能機構,地域的界限,實現工作統籌,信息共享。
安徽審計廳科研所副所長王羚認為,財政風險管理即使在市場經濟發達的國家也還處在很不成熟的階段,而預警機制就成為防范財政風險的一種現實手段。
“在目前我國審計機關沒有進行政府財務報表的審計,對財政風險預警機制的建立可以考慮從基礎的數據入手,與信息披露結合,逐步建立起預警機制的指標體系。”楊藝清認為這是目前可以做到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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