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明是已支付的運費,卻在兜了一個大圈后又回到了付款人手中,如此怪現象藏著什么?經過長達幾個月的調查,深圳國稅稽查人員終于憑著多年的稽查經驗和堅持不懈的努力在近日揭開了其背后的秘密。
去年,深圳市國稅稽查局接到群眾來信,反映某食品公司駐深圳羅湖區的分公司有接受虛開運費發票抵扣稅款的嫌疑。對此,該局非常重視,立即安排稽查人員專門負責該案件的調查。稽查人員對該公司的賬簿進行了嚴格細致的審核,發現該公司接受的運費發票存在一系列怪現象:首先是運輸合同不是開票方簽署的;其次憑證中有部分現金運費支出,領款人有車主多人;最為奇怪的是該公司以電匯形式支付給外地某運輸隊(開票方)的運費,在扣除7%的費用后又通過該食品公司的總公司返回來了。經對上述現象進行分析,稽查人員初步判斷該食品公司虛開運費發票抵扣稅款的可能性相當大,其主要原因應是為該公司提供運輸勞務的流動車無法提供正式運費發票。為了進一步取得有關證據,稽查人員不辭辛苦,又奔赴外地協查,終于掌握了該公司利用虛開運費發票200多萬元抵扣稅款的事實。
近日,對該食品公司利用虛開運費發票抵扣稅款的違法行為,市國稅局稽查局已作出了補稅16萬元、罰款8萬元的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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