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北京、上海和深圳等地稅務機關聯合調查認定,劉曉慶及其所辦的北京曉慶文化藝術有限責任公司和北京曉慶實業發展有限公司自1996年以來,采取不列、少列收入、多列支出、虛假申報、通知申報拒不申報等手段,偷逃稅1458.3萬元。其中,劉曉慶本人涉嫌偷逃國家稅款數額實際僅為13.7792萬元,其余均為公司行為的欠稅款額。劉曉慶個人稅務問題主要來自房屋出租,出現稅務問題的出租房分別在深圳和上海。
稅務機關分別向劉曉慶及其所辦公司送達稅務處理通知書,除追繳稅款外,同時加收滯納金573.4萬元。截至2002年底,稅務機關已追繳入庫稅款196.6萬元,凍結公司銀行存款214萬元。
- 發表評論
- 我要糾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