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云南省國家稅務局消息:為鼓勵企業在邊境小額貿易中采用人民幣結算,從6月15日起,云南邊境小額貿易出口用人民幣結算的企業和用外匯結算的企業一樣,將可以享受全額出口退稅。
根據《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于以人民幣結算的邊境小額貿易出口貨物試行退(免)稅的通知》規定,以銀行結算方式辦理的,退還應退稅款的70%,以現金結算方式辦理的,退還應退稅款的40%。《通知》試點以來,云南邊境8地州市僅有保山市實際辦理了3戶邊貿企業以人民幣結算、銀行轉賬方式,辦理水泥、啤酒兩種邊貿出口貨物退稅18194.84元,其余地州市均未實際操作。由于以人民幣結算按比例退稅與以外匯結算全額退稅之間存在較大差異,另外人民幣幣值堅挺,邊貿企業以外匯結算方式退稅對邊貿企業更為有利,這樣導致企業更多地選擇以外匯方式進行結算。
云南省國稅局有關負責人稱,為提高企業在邊境小額貿易出口中以人民幣方式進行結算,云南從6月15日起對以人民幣方式進行結算的,在辦理出口退稅上補齊退稅不足的部分,即補銀行結算方式下的30%,補現金結算方式下的60%,實現邊貿出口人民幣結算全額退稅。
云南邊境小額貿易享受全額出口退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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