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中國駐巴西大使館經商處消息,中國駐巴西大使7月8日收到巴西發展工業外貿部貿易保護局總協調員的信,信中稱巴方對中國出口碳酸鋇延長征收反傾銷稅。
信中提出,巴西外貿委員會根據2003年6月30日在聯邦公報上公布的巴西對外貿易秘書處第47號通告,對源于中國的碳酸鋇是否繼續征收反傾銷稅問題立案復審,案號為52100-014226/2003/14牞并于7月8日決定開始復審。
巴外貿委員會根據1995年第1602號法令規定結束了調查,就此案件做出第19號決定,對源于中國的碳酸鋇(稅則號為2836.60.00)繼續征收反傾銷特別附加稅,稅率為105.17美元/噸,有效期自公布之日起5年。
巴西對我碳酸鋇延長征收反傾銷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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