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江蘇網8月19日消息:日前,南京市地方稅務局稽查局對43所在寧高校進行的稅收專項檢查表明,有39所院校存在稅收問題,占檢查總戶數的90.7%,共查補稅款1100余萬元。
有意逃避的營業稅
營業稅是高校稅收中問題比較集中的一個稅種。檢查發現主要有兩種表現形式,一是對各類技術轉讓收入既不申報繳納營業稅,也不辦理減免手續。某著名大學共取得技術轉讓費11000萬元,本應繳納營業稅550萬元,但該校既沒有納稅又未辦理減免手續,結果受到嚴肅處理。存有同樣問題的,本次檢查發現有22所,尤其以理工科院校和綜合性大學居多。二是在非學歷教育收入上,有意混淆與學歷教育的關系,對非學歷教育收入只開收據不開發票,不進行申報,此類占本次調查的71%。某學院2002年度取得非學歷培訓收入227萬多元,因未開具發票,少繳了營業稅11.3萬元。稅務機關查獲后,不僅予以追繳,還處以5.65萬元的罰款和加收滯納金。南京市稅務部門指出,學校的教育勞務要免征營業稅,必須符合有關條件,如果各類培訓沒有資格向學員頒發國家承認的學歷證書,就必須到稅務機關申報繳納營業稅。
漏網的個人所得稅
校園津貼、課時費、超課時津貼、班主任津貼、目標獎、課題費、科研費……如今,要說清楚高校教師的收入門類和狀況,實在不是件容易的事了。也正因為這名目繁多的收入構成,為那些逃漏個人所得稅的學校找到了一個理由。檢查發現,80%以上院校由于少計算了計稅收入,使得教師的部分收入成為計稅收入的漏網之魚,最終導致個人所得稅代扣代繳不足,僅此一項,累計涉稅金額200余萬元。
如今,教師“走穴”現象也越來越普遍,他們除在本校有固定收入外,還在本校的繼續教育學院或者到外校兼職上課,這些收入因為屬于額外之財,故而大都未合并繳納個人所得稅。
陌生的土地使用稅
一些學校為逃避營業稅,在將其門面房出租取得租金收入后,只開具收據而不開發票,這是本次檢查發現的一個共同現象。但與這種逃避房產稅相比,更多的則是漏交土地使用稅。某所地處鬧市區的高校,在校園內外分別有房屋出租,但都沒有交納土地稅。結果被稅務部門處以補稅、罰款、加收滯納金共計2萬多元。據介紹,本次檢查中約有80%的納稅人不知道交納土地稅。南京地稅局有關人士指出,國家規定,包括大中專院校、中小學校及各類職業學校在內的學校用于教學及科研等的土地,可以免征土地使用稅,但如果是將房屋對外出租的,就必須按出租房屋占地面積與房屋所在土地等級進行納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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