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約談”談出稅款300萬元
近日,深圳地稅涉外檢查分局發現了深圳某房地產公司的納稅申報存在疑點,于是對該公司的納稅申報資料、 征管檔案和其他財會稅務資料進行了分析、評估,并約請企業相關人員到稅務機關就有關涉稅問題解釋說明。通過約談,檢查人員了解到由于該企業對收入預繳企業所得稅政策的錯誤理解,在匯算清繳時調減了應納所得額,少繳納了稅款。該分局一方面向企業宣傳稅收政策,輔導企業如何申報,另一方面責令企業在規定的期限內自查自糾。該企業通過自查補繳稅款305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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