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電國家稅務總局近日公布了《調整和完善消費稅政策征收管理規定》。生產銷售、委托加工高爾夫球及球具、高檔手表、游艇、木制一次性筷子、實木地板、石腦油、溶劑油、航空煤油、潤滑油、燃料油的單位和個人,均應按《規定》要求到主管稅務機關辦理消費稅申報。
根據要求,納稅人應該在4月30日前到所在地主管稅務機關辦理稅種登記,填寫《應稅消費品生產經營情況登記表》;并從5月1日起,按照規定的征期到主管稅務機關辦理消費稅納稅申報。
外購或委托加工收回的高爾夫球具、木制一次性筷子、實木地板、石腦油、潤滑油等為原料生產應稅消費品,準予從消費稅稅額中扣除原料已納消費稅稅款。《規定》明確,納稅人如需抵扣稅款,在辦理納稅申報時須提供有效憑證。
根據消費稅暫行條例等有關規定,生產企業將自產應稅消費品用于本企業連續生產應稅消費品的,不繳納消費稅;用于連續生產非應稅消費品或其他方面的,應于移送使用時繳納消費稅。
根據《通知》,石腦油、溶劑油、潤滑油、燃料油等成品油可以享受減稅政策,應根據實際銷售數量按照規定稅率計算申報消費稅,按照應納稅額的30%繳納消費稅。即對這4種成品油的減稅政策僅指減少應納稅額并不是降低單位稅額。因此,生產這些應稅消費品的納稅人應就實際銷售數量全額申報、依率計征、按比例繳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