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2007年度審計專業技術資格考試的通知
根據廣東省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考試中心《關于2007年度審計專業技術資格考試工作的通知》(粵人考中信函[2007]65號)規定,現將有關考務問題通知如下:
一 、報名
2007年度審計專業技術資格考試報名首次采用網上報名方式進行。
㈠ “網上報名”時間
我市網上報名時間:2007年4月16日上午9時起,5月18日下午17時止。
考生在上述時間區間內登陸“東莞市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考試中心”網站(網址:http://dg.gdkszx.com.cn)進入我市審計專業技術資格考試網上報名系統報名:經網上填表(簡體字)、照片上傳(近期彩色大一寸證件照片,照片小于50K,所傳照片須與“報名確認”提交的照片一致)等步驟完成“網上報名”。
㈡ “報名確認”時間
考生按屬地原則報名。
1 、“報名確認”時間:2007年5月14日至18日。
地點:新城市中心區石竹路2號東莞市南城職業中學東門內(即后門) 。
聯系電話:22203889。
2 、考生持附件1要求的“報考材料”到我市考試中心進行“報名確認”,獲取考試中心開具的銀行代收款繳款通知書,前往市財政局指定的市工商銀行各代收款網點辦理繳款手續。繳款后憑收款銀行開具的收款收據到我市考試中心繼續辦理有關業務。
㈢ 報考條件及材料報送要求見附件1.
二 、考試科目及時間
日 期 |
級 別 |
時 間 |
科 目 |
10月21日 | 初、中級 |
上午9:00-11:30 | 審計專業相關知識 |
下午14:00-16:30 | 審計理論與實務 | ||
高 級 |
上午9:00-12:00 | 經濟理論與宏觀經濟政策 | |
下午14:00-17:00 | 審計理論與審計案例分析 |
三 、考試方式和內容、考場設置
審計專業技術資格考試每年舉行一次,均采用閉卷筆試。初、中級資格考試合格者,發給省人事廳用印的《審計專業技術資格證書》。
㈠ 考試方式及內容
1 、考試方式
初、中級資格考試試題均為客觀題,采用填涂答題卡的方式作答;高級資格考試試題為主觀題。
自2007年起,高級審計師資格考試的《經濟理論與宏觀經濟政策》科目考試將取消簡答題和論述題,題型調整為綜合性分析題,題量為8道試題選5題,每道題20分;《審計理論與審計案例分析》科目考試的題型、題量保持不變。
2、考試科目、內容
⑴ 初、中級
《審計專業相關知識》科目:宏觀經濟學基礎、企業財務管理、企業財務會計、法律;
《審計理論與實務》科目:審計理論與方法、企業財務審計。
⑵ 高級
《經濟理論與宏觀經濟政策》: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理論研究,金融理論研究,財政理論研究,財務會計和財務管理理論研究;
《審計理論與審計案例分析》:審計理論研究,審計技術方法。
㈡ 考場設置
考場的詳細地址將在準考證上標明。
四 、其他
㈠ 準考證的獲取
考生必須在考試前15天自行到報名確認點領取準考證。
㈡ 收費標準
初級和中級審計專業技術資格考試的收費標準按省物價局《關于調整職稱考試收費標準的復函》(粵價函[2001]237號)規定的標準執行,即每人每科50元。高級審計師專業技術資格考試的收費標準按省物價局《關于高級審計師技術資格考試費問題的復函》(粵價函[2006]463號)規定的標準執行,按每人每科100元收取。
附件1、2007年度審計專業技術資格考試報考條件和提交材料的要求
一、報考對象
凡遵守國家法律,具有良好的職業道德;認真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審計法》以及有關財經法規和制度,無違反財經紀律的行為;認真履行崗位職責,熱愛本職工作;從事審計、財經工作,并具備以下條件者,可申請參加審計專業技術資格考試。
二、報考條件
1.報考審計初級資格考試人員必須取得教育部門認可的中專以上學歷;
2.報考審計中級資格考試人員,應具備下列條件之一:
(1)取得大學專科學歷,從事審計、財經工作滿5年;
(2)取得大學本科學歷,從事審計、財經工作滿4年;
(3)取得雙學士學位或研究生班畢業,從事審計、財經工作滿2年;
(4)取得碩士學位,從事審計、財經工作滿1年;
(5)取得博士學位。
3.報考高級審計師資格,應具備下列條件之一:
(1)大學專科畢業,取得審計師或相關專業中級專業技術資格后,從事審計工作滿6年;
(2)大學本科畢業,取得審計師或相關專業中級專業技術資格后,從事審計工作滿5年;
(3)獲得碩士學位,取得審計師或相關專業中級專業技術資格后,從事審計工作滿4年;
(4)獲得博士學位,取得審計師或相關專業中級專業技術資格后,從事審計工作滿2年;
從事審計、財經工作的年限及獲得中級專業技術資格的年限計算到2007年12月31日止。
三、提交報考材料的要求
1.下載已經網上填寫的《2007年度審計專業技術資格考試報名審核發證登記表》或《2007年度高級審計師資格考試申報表》(考生從網上用A4紙自行下載雙面打印,經單位審核蓋章)一份。
2. 提交本人身份證、學歷(位)證書原件和復印件各一份。
3. 近期大一寸彩色同版免冠證件照片2張,點貼在身份證復印件空白處,所交照片須與上傳照片一致。
4. 報考高級審計師的考生除提供上述材料外,還須提交審計師或相關專業中級專業技術資格證原件和復印件一份。
以上所附材料原件核對后退回,復印件均須用A4紙復印并加蓋驗印公章,由驗證人簽名。
考生對提交的報考資歷、學歷的真實性、有效性負責。如提交虛假、無效資歷、學歷的,無論何時,經查屬實的,將按人事部3號部令予以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