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2007年度統計專業技資格考試考務工作有關問題的通知
一、報名時間:2007年4月24日至4月29日,逾期不再受理。
二、報名地點:泰安市人事考試中心。地址:泰安市人才市場南三樓,位于東岳大街西段望山賓館路口東南。報名聯系電話:8298459,8219319。
三、報名時需填寫《2007年度統計專業技術資格考試報名表》一份(可到報名點領取,也可在網上下載),提供近期一寸同底版黑白免冠照片兩張(表貼兩張)、畢業證(原件及復印件)、學位證原件、專業技術職務聘任書、所在單位出具的工作經歷證明。
四、考試收費標準每人每科51元。其他事項按魯人辦發[2007]61號文件(附件1)執行。
五、考生務必于2007年5月28日至6月1日登陸泰安人事考試信息網核對報名信息,如信息有誤,在2007年6月10日前攜帶本人身份證到泰安人事考試中心更改。
六、準考證領取時間:2007年10月15日至10月19日(不再另行通知)。
七、考生報名時應提供有效證件。特別提示:(1)過期身份證視為無效證件,影響考試后果自負。(2)考生本人填錯報名表或未上網核對信息,影響考試后果自負。
附件1、報名條件
1、在統計崗位上從事統計工作的專業技術人員,報名參加統計專業初、中級資格考試,應具備下列基本條件:
(1)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具有良好的職業道德。
(2)熱愛統計工作,能夠履行崗位職責,完成本職工作任務。具有統計上崗證書。
2、報名參加統計專業初級資格考試人員,還必須具備高中畢業以上學歷。
3、報名參加統計專業中級資格考試人員,還須具備下列條件之一:
(1)大學專科畢業,從事專業工作滿六年;大學本科畢業,從事專業工作滿四年。
(2)獲第二學士學位或研究生班結業,從事專業工作滿二年。
(3)獲碩士學位,從事專業工作滿一年;獲博士學位。
(4)實行資格考試制度前,已擔任統計師專業技術職務的人員,符合上述第1條基本條件中規定的要求,如本人自愿,也可參加統計專業中級資格考試。
4、報名條件中有關學歷的要求是指經國家教育部門承認的正規學歷,從事專業工作年限的要求是指報名人員取得學歷前后從事本專業工作時間的總和,其截止日期為2007年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