增值稅會計――銀行增值稅會計處理方法
一、科目設置
按照規定,凡是具有金銀銷售業務的銀行,應在“應交稅金”科目下設置“應交增值稅”明細科目。“應交稅金——應交增值稅”科目的借方發生額,反映企業購進金銀支付的進項稅額和實際已繳納的增值稅稅額;貸方發生額,反映銷售金銀應收取的增值稅額、轉出已支付或應分擔的增值稅;期末借方余額,反映企業多繳或尚未抵扣的增值稅;期末貸方余額,反映企業尚未繳納的增值稅。
作為一般納稅人的銀行,應在“應交稅金——應交增值稅”明細賬中,設置“進項稅額”、“已交稅金”、“銷項稅額”、“進項稅額轉出”等專欄。其中:
“進項稅額”專欄,記錄銀行購入金銀支付的、準予從銷項稅額中抵扣的增值稅額。銀行購入金銀支付的進項稅額,用藍字登記;退回所購金銀應沖銷的進項稅額,用紅字登記。
“已交稅金”專欄,記錄銀行已繳納的增值稅額。銀行已繳納的增值稅額用藍字登記;退回多繳的增值稅額用紅字登記。
“銷項稅額”專欄,記錄銀行銷售金銀應收取的增值稅額。企業銷售金銀應收取的銷項稅額,用藍字登記;退回銷售金銀應沖銷銷項稅額的,用紅字登記。
“進項稅額轉出”專欄,記錄企業的購進金銀發生非正常損失以及其他原因而不應從銷項稅額中抵扣,按規定轉出的進項稅額。
二、賬務處理方法
(一)進項稅額的核算
1.作為一般納稅人的銀行購進金銀:
借:貴金屬
應交稅金——應交增值稅(進項稅額)
貸:銀行存款等
2.作為小規模納稅人的銀行購入金銀:
借:貴金屬
貸:銀行存款等
(二)銷項稅額核算
1.作為一般納稅人的銀行向外銷售金銀:
借:銀行存款等
貸:應交稅金——應交增值稅(銷項稅額)
其他營業收入
2.作為小規模納稅人的銀行向外銷售金銀:
借:銀行存款等
貸:應交稅金——應交增值稅
其他營業收入
(三)進項稅額轉出的核算
銀行在財產清查中發現的金銀盤虧,按規定應轉作“待處理財產損溢——流動資產損失”科目,其進項稅額也應相應轉入“待處理財產損溢——流動資產損失”科目,其會計分錄為:
借:待處理財產損溢——流動資產損失
貸:應交稅金——應交增值稅(進項稅額轉出)
貴金屬
(四)繳納增值稅稅額的核算
企業按規定預繳增值稅時:
借:應交稅金——應交增值稅
貸:銀行存款
次月初結算時需要補交稅款的,按補交稅款作同樣分錄;需要退回多交的稅款的,在收到退回的稅款時,作會計分錄:
借:銀行存款
貸:應交稅金——應交增值稅
按照規定,凡是具有金銀銷售業務的銀行,應在“應交稅金”科目下設置“應交增值稅”明細科目。“應交稅金——應交增值稅”科目的借方發生額,反映企業購進金銀支付的進項稅額和實際已繳納的增值稅稅額;貸方發生額,反映銷售金銀應收取的增值稅額、轉出已支付或應分擔的增值稅;期末借方余額,反映企業多繳或尚未抵扣的增值稅;期末貸方余額,反映企業尚未繳納的增值稅。
作為一般納稅人的銀行,應在“應交稅金——應交增值稅”明細賬中,設置“進項稅額”、“已交稅金”、“銷項稅額”、“進項稅額轉出”等專欄。其中:
“進項稅額”專欄,記錄銀行購入金銀支付的、準予從銷項稅額中抵扣的增值稅額。銀行購入金銀支付的進項稅額,用藍字登記;退回所購金銀應沖銷的進項稅額,用紅字登記。
“已交稅金”專欄,記錄銀行已繳納的增值稅額。銀行已繳納的增值稅額用藍字登記;退回多繳的增值稅額用紅字登記。
“銷項稅額”專欄,記錄銀行銷售金銀應收取的增值稅額。企業銷售金銀應收取的銷項稅額,用藍字登記;退回銷售金銀應沖銷銷項稅額的,用紅字登記。
“進項稅額轉出”專欄,記錄企業的購進金銀發生非正常損失以及其他原因而不應從銷項稅額中抵扣,按規定轉出的進項稅額。
二、賬務處理方法
(一)進項稅額的核算
1.作為一般納稅人的銀行購進金銀:
借:貴金屬
應交稅金——應交增值稅(進項稅額)
貸:銀行存款等
2.作為小規模納稅人的銀行購入金銀:
借:貴金屬
貸:銀行存款等
(二)銷項稅額核算
1.作為一般納稅人的銀行向外銷售金銀:
借:銀行存款等
貸:應交稅金——應交增值稅(銷項稅額)
其他營業收入
2.作為小規模納稅人的銀行向外銷售金銀:
借:銀行存款等
貸:應交稅金——應交增值稅
其他營業收入
(三)進項稅額轉出的核算
銀行在財產清查中發現的金銀盤虧,按規定應轉作“待處理財產損溢——流動資產損失”科目,其進項稅額也應相應轉入“待處理財產損溢——流動資產損失”科目,其會計分錄為:
借:待處理財產損溢——流動資產損失
貸:應交稅金——應交增值稅(進項稅額轉出)
貴金屬
(四)繳納增值稅稅額的核算
企業按規定預繳增值稅時:
借:應交稅金——應交增值稅
貸:銀行存款
次月初結算時需要補交稅款的,按補交稅款作同樣分錄;需要退回多交的稅款的,在收到退回的稅款時,作會計分錄:
借:銀行存款
貸:應交稅金——應交增值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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