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增值稅的會計處理——土地增值稅的納稅人、征稅對象和征稅范圍
土地增值稅是為了規范房地產市場交易秩序,適當調節土地增值收益而征收的一種稅收。
一、納稅人
土地增值稅的納稅人為以出售或者其他方式有償轉讓國有土地使用權、地上建筑物及其附著物(以下簡稱轉讓房地產)并取得收入的單位和個人。這里所說的單位是指各類企業單位(包括國有企業、集體企業、私營企業、外商投資企業、外國企業、股份制企業、其他企業)、行政單位、事業單位、社會團體和其他單位,個人包括個體經營者和其他個人。
二、征稅對象和征稅范圍
土地增值稅的征稅對象是有償轉讓房地產所取得的收入包括其有償轉讓房地產所取得的全部價款和有關經濟收益,從形式上講包括貨幣收入、實物收入和其他收入。
土地增值稅的征稅范圍是有償轉讓的國有土地使用權、地上建筑物及其附著物。這里所說的地上建筑物及其附著物是指建于地上的一切建筑物、構筑物、地上地下的各種附屬設施,以及附著于該土地上的不能移動、移動后會遭到損壞的各種植物、養殖物及其他物品。
這里,需強調:
(一)需要繳納土地增值稅為國有土地使用權。我國土地分為國有土地和集體土地。只有國有土地的使用權才能有償轉讓,集體所有的土地有能直接轉讓,只有先由國家征用后才能轉讓。
(二)無論是單獨轉讓國有土地使用權還是將土地使用權、土地上的建筑物及其附著物一并轉讓,均應按規定繳納土地增值稅。
(三)需要繳納土地增值稅的是有償轉讓的房地產,以繼承、贈與等方式無償轉讓的房地產無須繳納土地增值稅。
一、納稅人
土地增值稅的納稅人為以出售或者其他方式有償轉讓國有土地使用權、地上建筑物及其附著物(以下簡稱轉讓房地產)并取得收入的單位和個人。這里所說的單位是指各類企業單位(包括國有企業、集體企業、私營企業、外商投資企業、外國企業、股份制企業、其他企業)、行政單位、事業單位、社會團體和其他單位,個人包括個體經營者和其他個人。
二、征稅對象和征稅范圍
土地增值稅的征稅對象是有償轉讓房地產所取得的收入包括其有償轉讓房地產所取得的全部價款和有關經濟收益,從形式上講包括貨幣收入、實物收入和其他收入。
土地增值稅的征稅范圍是有償轉讓的國有土地使用權、地上建筑物及其附著物。這里所說的地上建筑物及其附著物是指建于地上的一切建筑物、構筑物、地上地下的各種附屬設施,以及附著于該土地上的不能移動、移動后會遭到損壞的各種植物、養殖物及其他物品。
這里,需強調:
(一)需要繳納土地增值稅為國有土地使用權。我國土地分為國有土地和集體土地。只有國有土地的使用權才能有償轉讓,集體所有的土地有能直接轉讓,只有先由國家征用后才能轉讓。
(二)無論是單獨轉讓國有土地使用權還是將土地使用權、土地上的建筑物及其附著物一并轉讓,均應按規定繳納土地增值稅。
(三)需要繳納土地增值稅的是有償轉讓的房地產,以繼承、贈與等方式無償轉讓的房地產無須繳納土地增值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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