韓國的出口退稅政策
韓國出口貨物退(免)的是增值稅、特別消費稅、酒稅、關稅。
出口企業申報出口退稅一年辦理兩次,每半年又分為預定申報和確定申報。
確定申報時可以對預定申報中有錯誤或遺漏的予以更正。
企業辦理出口退稅,需要向期限所在地稅務局填報稅金匯總表,并提供稅金計算書(相當于增值稅專用發票)和出口免狀書(即出口報關單)。
一般企業采取計算機申報,小型企業仍采用手工填報方式。
對進料加工復出口產品與使用國產原料生產的產品一樣,采取先交稅后退還的做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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