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為將歐盟法律規范轉化為國內法律的一項內容,羅馬尼亞的增值稅法律草案規定,加入歐盟后將取消稅收發票和所有其他的特殊稅收憑證,經濟實體將使用標有序列編碼和歐盟法律規定需包括的其他信息的普通發票。
入盟后,羅馬尼亞將為入盟時正在實施的不動產租賃合同制定一套過渡型規范。規范將面向從入盟之日起繼續免交增值稅的交易活動。
草案確定,將在稅收法中明確規定“即提庫存”(call-for stock,是指貨物從一個歐盟成員國運輸到另一個成員國建立庫存,顧客可以隨時根據需要提貨而增值稅由供貨人繳納的制度)業務屬于非發貨范疇,該措施旨在簡化“即提庫存”業務的手續。公司需提前適應不同的增值稅率,根據規則變化重新評估供貨來源并相應修改已簽訂的合同。
此外,入盟后羅馬尼亞和歐盟成員國現有的進口和出口體制將不復存在,取而代之的是關于采購的新的概念和規則,即歐盟內部的貨物流動。這些變化將促使羅公司在與其有貿易往來的歐盟成員國內進行以增值稅為目的的注冊。
目前,羅公共財政部已就草案問題征求了美國商會及普華甬道等律師事務所的意見,羅各咨詢公司也正在盡可能詳細地向其客戶解釋增值稅法律的變化情況及對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