也門屬世界最不發達國家之一,工農業基礎較為薄弱,經濟發展相對落后,大量生產資料、工業產品和生活必需品依賴進口。根據也門中央統計局的統計,2004年,也門進口總額達到39.6億美元,較2003年增長了9.26%,進口商品以各類糧食、藥品、電子產品、建筑材料、汽車和各類輕工產品為主。面對日益增長的國內需求和漸趨活躍的對外貿易,近年來,也門政府采取一系列措施,對關稅和進口環節的相關稅收政策進行調整和完善,不斷優化關稅稅率結構,積極發揮海關稅收對經濟發展和對外貿易的調控作用,逐步建立起了一套以關稅為主、以銷售稅和增值稅等進口環節稅為輔的較為完備的關稅政策體系,現簡要介紹如下:
一、關稅
1995年以前,也門曾一度對進口實行許可證管理制度,由國家對進口商品進行直接管理。1995年內戰結束后,為推動貿易自由化,也門政府對外貿進行改革,放松了進出口管制,取消了大多數商品的進口限制和進口許可。1997年,也門政府頒布了第37號關稅法,對所有進口商品的稅率做出了明確和詳細的規定,構成了現行關稅政策的基礎。近年來,隨著也門本國經濟的逐漸發展、經濟全球化進程的不斷深入以及加入WTO和GCC(海灣合作委員會)準備工作的推進,也門政府又在第37號關稅法的基礎上,對大部分商品的稅率加以調整,于2005年出臺了第41號關稅法。新關稅法中,包括汽車、農用機械、固定和移動通訊設備、家用電器等主要進口商品在內的大多數商品的關稅稅率均下調至5%,基本實現了與GCC國家關稅稅率的接軌。其內容分為21個大類,共99章,主要包括:
第一類 、活動物及動物產品第一章 活動物第二章 肉及食用雜碎第三章 魚;甲殼動物;軟體動物及其它水生無脊椎動物第四章 乳品;蛋品;天然蜂蜜;其它食用動物產品第五章 其它動物產品
第二類 、植物產品第六章 活樹及其它活植物;鱗莖、根及類似產品;插花及裝飾用簇葉第七章 食用蔬菜、根及塊莖第八章 食用水果及堅果;柑桔屬水果或甜瓜的果皮第九章 咖啡;茶;馬黛茶及調味香料第十章 谷物第十一章 制粉工業產品;麥芽;淀粉;菊粉;面筋第十二章 含油籽仁及果實;雜項籽仁及果實;工業用或藥用植物;稻草、秸稈及飼料第十三章 蟲膠;樹膠、樹脂及其它植物的液、汁第十四章 編結用植物材料;其它植物產品
第三類 、動、植物油、脂及其分解產品;精制食用油脂;動、植物蠟第十五章 動、植物油、脂及其分解產品;精制的食用油脂;動、植物蠟
第四類 、食品;飲料、酒及醋;煙草及煙草代用品的制品第十六章 肉、魚、甲殼動物、軟體動物及其它水生無脊椎動物的制品第十七章 糖及糖制品第十八章 可可及可可制品第十九章 谷物、糧食粉、淀粉或乳的制品;糕餅點心第二十章 蔬菜、水果、堅果或植物其它部分的制品第二十一章 雜項食品第二十二章 飲料、酒及醋第二十三章 食品工業的殘渣及廢料;配制的動物飼料第二十四章 煙草及煙草代用品的制品
第五類 、礦產品第二十五章 鹽;硫磺;泥土及石料;石膏料、石灰及水泥第二十六章 礦砂、礦渣及礦灰第二十七章 礦物燃料、礦物油及其蒸餾產品;瀝青物質;礦物蠟
第六類 、化學工業及其相關工業產品第二十八章 無機化學品;貴金屬、稀土金屬、放射性元素及其同位素的有機及無機化合物第二十九章 有機化學品第三十章 藥品第三十一章 肥料第三十二章 鞣料浸膏及染料浸膏;鞣酸及其衍生物;染料、顏料及其它著色料;油漆及清漆;油灰及其它膠粘劑;墨水、油墨第三十三章 精油及香膏;芳香料制品及化妝盥洗品第三十四章 肥皂、有機表面活性劑、洗滌劑、潤滑劑、人造蠟、調制蠟、光潔劑、蠟燭及類似品;塑型用膏、牙科用蠟及牙科用熟石膏制劑第三十五章 蛋白類物質;改性淀粉;膠;酶第三十六章 ;煙火制品;火柴;引火合金;易燃材料制品第三十七章 照相及電影用品第三十八章 雜項化學產品
第七類 、塑料及其制品;橡膠及其制品第三十九章 塑料及其制品第四十章 橡膠及其制品
第八類 、生皮、皮革、毛皮及其制品;鞍具及挽具;旅行用品、手提包及類似容器;動物腸線(蠶膠絲除外)制品第四十一章 生皮(毛皮除外)及皮革第四十二章 皮革制品;鞍具及挽具;旅行用品、手提包及類似容器;動物腸線(蠶膠絲除外)制品第四十三章 毛皮、人造毛皮及其制品
第九類 、木及木制品;木炭;軟木及軟木制品;稻草、秸稈、針茅或其它編結材料制品;籃筐及柳條編結品第四十四章 木及木制品;木炭第四十五章 軟木及軟木制品第四十六章 稻草、秸稈、針茅或其它編結材料制品;籃筐及柳條編結品
第十類 、木漿及其它纖維狀纖維素漿;紙及紙板的廢碎品;紙、紙板及其制品第四十七章 木漿及其它纖維狀纖維素漿;紙及紙板的廢碎品第四十八章 紙及紙板;紙漿、紙或紙板制品第四十九章 書籍、報紙、印刷圖畫及其它印刷品;手稿、打字稿及設計圖紙
第十一類 、紡織原料及紡織制品第五十章 蠶絲第五十一章 羊毛、動物細毛或粗毛;馬毛紗線及其機織物第五十二章 棉花第五十三章 其它植物紡織纖維;紙紗線及其機織物第五十四章 堆疊或手工細線第五十五章 堆疊或不連續的手工纖維第五十六章 絮胎、氈呢及無紡織物;特種紗線;線、繩、索、纜及其它工業用繩第五十七章 地毯及紡織材料的其它鋪地制品第五十八章 特種機織物;簇絨織物;花邊;裝飾毯;裝飾帶;刺繡品第五十九章 浸漬、涂布、包覆或層壓的織物;工業用紡織制品第六十章 針織物及鉤編織物第六十一章 針織或鉤編的服裝及衣著附件第六十二章 非針織或非鉤編的服裝及衣著附件第六十三章 其它紡織制成品;成套物品;舊衣著及舊紡織品;碎織物
第十二類 、鞋、帽、雨及遮陽用傘、拐杖、鞭子及其附件;已加工的羽毛及其制品;人造花;人發制品第六十四章 鞋靴、護腿和類似品及其附件第六十五章 帽類及其附件第六十六章 雨傘、遮陽傘、手杖、鞭子、馬鞭及其附件第六十七章 已加工羽毛、羽絨及其制品;人造花;人發制品
第十三類 、石料、石膏、水泥、石棉、云母及類似材料的制品;陶瓷產品;玻璃及其制品第六十八章 石料、石膏、水泥、石棉、云母及類似材料的制品第六十九章 陶瓷產品第七十章 玻璃及其制品
第十四類 、天然或養殖珍珠、寶石或仿寶石、貴金屬、表層加鍍的賤金屬及其制品;仿首飾;錢幣第七十一章 天然或養殖珍珠、寶石或仿寶石、貴金屬、表層加鍍的賤金屬及其制品;仿首飾;錢幣
第十五類 、賤金屬及其制品第七十二章 鋼鐵第七十三章 鋼鐵制品第七十四章 銅及其制品第七十五章 鎳及其制品第七十六章 鋁及其制品第七十七章(保留)
第七十八章 鉛及其制品第七十九章 鋅及其制品第八十章 錫及其制品第八十一章 其它賤金屬、金屬陶瓷及其制品第八十二章 賤金屬工具、器具、刀具、餐具及其零件第八十三章 賤金屬雜項制品
第十六類 、機器、機械器具、電氣設備及其零件、錄音機及收音機、電視圖像、聲音的錄制和重播設備及其零件、附件第八十四章 核反應堆、鍋爐、機器、機械器具及其零件第八十五章 電機、電氣設備及其零件;錄音機及收音機、電視圖像、聲音的錄制和重播設備及其零件、附件
第十七類 、運輸設備第八十六章 鐵道及電車道機車、車輛及其零件;鐵道及軌道固定裝置及其零件、附件;各種機械(包括電動機械)交通信號設備第八十七章 汽車、拖拉機、自行車、其它車輛及其零件、附件第八十八章 航空器、航天器及其零件第八十九章 船舶及浮動結構體
第十八類 、光學、照相、電影、計量、檢驗、醫療或外科用儀器及設備、精密儀器及設備;鐘表;樂器;上述物品的零件、附件第九十章 光學、照相、電影、計量、檢驗、醫療或外科用儀器及設備、精密儀器及設備;上述物品的零件、附件第九十一章 鐘表及其零件第九十二章 樂器及其零件、附件第十九類 、武器、彈藥及其零件、附件第九十三章 武器、彈藥及其零件、附件
第二十類 、雜項商品和產品第九十四章 家具;醫用家具;褥墊、床墊支架、靠墊及類似的填充制品;未列名燈具及照明裝置;發光標志、發光銘牌及類似品;活動房屋第九十五章 玩具、游戲品、運動用品、娛樂用品及其零件、附件第九十六章 雜項制品
第二十一類 、藝術品、收藏品及古物第九十七章 藝術品、收藏品及古物第九十八章 旅行者攜帶的非商業用途的物品第九十九章 (備用章節)
除大幅下調關稅稅率外,新關稅法還對部分關系國計民生的商品予以免關稅,這些商品主要有:(一)小麥、面粉(二)大米(三)避孕藥品和用品(四)部分書籍、報刊、雜志和紙制宣傳品(五)黃金、白金(六)部分型號的電子計算機(七)供殘疾人使用的車輛、輪椅(八)部分體育和娛樂器材
此外,新關稅法還對部分褻瀆宗教信仰、污染環境和危害健康的商品做出了禁止進口的明確的規定,這些商品主要有:
(一)豬及各種以豬為原材料的食品和制品(二)罌粟;可卡葉;(三)各種含酒精的飲料(四)黃彰油精等部分化學制劑(五)部分礦產制品(六)化工廢料(七)二手汽車輪胎和二手橡膠制品
二、進口環節稅
除關稅外,也門政府還對進口商品征收相應的進口環節稅。目前,這部分稅收主要包括銷售稅、增值稅和商業利潤稅。
(一)銷售稅
2005年,也門政府在頒布新關稅法的同時,也公布了銷售稅的征收法案,規定對用于批發和零售的所有進口商品開征銷售稅,稅率統一為5%,繳稅金額在進口商品完稅價格(貨值+關稅)基礎上計算,由各地海關與關稅一同征收。同時,對于部分特殊商品的銷售稅稅率,銷售稅征收法案也單獨做出了規定(見下表)。
部分特殊商品銷售稅稅率表商品名稱 稅率小麥 免稅面粉 免稅大米 免稅藥品 免稅純金 免稅香煙 90%武器彈藥 90%珠寶 3%金飾品 2%
(二)增值稅
也門對進口商品征收的增值稅稅率統一為3%,繳稅金額在進口商品完稅價格基礎上進行計算,由各地海關與銷售稅一并征收。
(三)商業利潤稅
商業利潤稅的稅率統一為1%。
(部分內容譯自也門共和國2005年第41號關稅法阿拉伯語文本)
駐亞丁總領館經商室二○○六年六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