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增值稅一般納稅人“滯留票”問題
問:對工業企業增值稅一般納稅人形成的“滯留票”(未入帳),應如何定性?適用的法律條文是什么?請給予答復,謝謝。
答:存根聯滯留票是指銷貨方已申報而購貨方超過90天未認證抵扣進項稅,稽核系統內有存根聯數據而無相對應抵扣聯數據的增值稅專用發票。稅務機關核查時要求納稅人提供相關證據,逐一說明每張滯留票未申請認證抵扣進項稅的原因,對其納稅申報情況的真實性進行審核。因此,對于滯留票的定性是由主管稅務機關經調查核實后視不同情況而定。如果您單位存在這種情況,請與主管稅務機關聯系并說明原因,由主管稅務機關調查落實處理。
上一篇:增值稅納稅人是否能放棄免稅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