私企查帳征收的幾個問題
問:我是一家私營企業,去年所得稅7%征收,今年已批準查帳征收,有幾個問題要請教:(1)去年的32000元凈利潤如何處理?是否可由業主提現?(2)今年1-3月利潤總額10000元,如何計提所得稅?(3)養老保險6人*815*28%=1369.2元,職工個人應付多少?醫療保險可否在管理費用中列支?(4)工會經費如何計提?
答: ⑴ 你公司去年取得的32000元凈利潤可以分配給投資者。
⑵ 由于企業所得稅的繳納方式為按年計算,分月(季)預繳,年度終了匯算清繳,多退少補。因此,你公司1-3月份的所得稅可按利潤總額計提繳納,年度終了進行匯算清繳,多退少補。
⑶ 根據《國務院關于完善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制度的決定》(國發[2005]38號)第六條規定,從2006年1月1日起,個人賬戶的規模統一調整為8%,全部由個人繳費形成,單位繳費不再劃入個人賬戶。因此,基本養老保險職工個人應負擔繳費工資的8%。
《財政部關于企業為職工購買保險有關財務處理問題的通知》(財企[2003]61號)第一條規定,企業為職工繳納的基本醫療保險費,從應付福利費中列支。另外,根據《企業所得稅稅前扣除辦法》(國稅發[2000]084號)第四十九條的規定, 納稅人為全體雇員按規定繳納的基本養老保險費,基本醫療保險費,基本失業保險費,可以在企業所得稅稅前扣除。
⑷ 根據《企業會計制度》規定,按規定計算出應交給工會部門的工會經費,借記“管理費用”,貸記“其他應收款”。《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工會經費稅前扣除問題的通知》(國稅函[2000]678號)規定,建立工會組織的企業,按每月全部職工工資總額的2%向工會撥交經費,憑工會組織開具的《工會經費撥繳款專用收據》,可在稅前扣除。
上一篇:應付福利費及取暖費稅前如何列支
推薦閱讀
相關資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