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慶市車船稅政策解讀
按:為認真貫徹落實2011年新出臺《中華人民共和國車船稅法》(以下簡稱車船稅法),重慶市政府出臺了《重慶市車船稅實施辦法》。為了讓廣大群眾更好地理解車船稅法及相關政策的具體內容,經重慶市政府網站約稿,市地稅局對有關政策進行了解讀。
一、車船稅法出臺的背景
2006年12月,國務院廢止《車船使用牌照稅暫行條例》和《車船使用稅暫行條例》,制定了《車船稅暫行條例》。《車船稅暫行條例》自2007年1月1日施行以來,取得了較好效果。2010年全國車船稅收入241.6億元,比2006年車船使用牌照稅和車船使用稅收入總額增長3.8倍。按照全國人大授權決定和立法法有關規定,國務院制定的稅收單行條例在條件成熟時應當上升為法律。2011年2月25日,第十一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九次會議通過了車船稅法。
為更好地落實車船稅法,市政府研究制定了《重慶市車船稅實施辦法》。
二、車船稅法出臺的意義
車船稅法的出臺主要有以下四個方面的意義:一是體現稅收法定原則;二是促進稅收法律體系建設;三是通過立法完善了稅制,體現稅負公平;四是作為第一部由條例上升的法律和第一部地方稅法律,具有標志性作用。
三、車船稅法與暫行條例相比,有哪些變化?
與暫行條例相比,車船稅法主要在以下5個方面進行了調整:
(一)擴大征稅范圍。暫行條例規定,車船稅的征稅范圍是依法應當在車船管理部門登記的車船,不需登記的單位內部作業車船不征稅。車船稅法除對依法應當在車船登記管理部門登記的車船繼續征稅外,將在機場、港口以及其他企業內部場所行駛或者作業且依法不需在車船登記管理部門登記的車船也納入征收范圍。
(二)改革乘用車計稅依據。暫行條例對乘用車(微型、小型客車)按輛征收。車船稅法采用與車輛在價值上存在著正相關關系的“排氣量”作為計稅依據,對乘用車按“排氣量”劃分為7個檔次征收。
(三)調整稅負結構和稅率。一是為更好地發揮車船稅的調節功能,體現引導汽車消費和促進節能減排的政策導向,車船稅法對占汽車總量72%左右的乘用車稅負,按發動機排氣量大小分別作了降低、不變和提高的結構性調整。其中,對占現有乘用車總量87%左右、排氣量在2.0升及以下的乘用車,稅額幅度適當降低或維持不變;對占現有乘用車總量10%左右、排氣量為2.0升以上至2.5升(含)的中等排量乘用車,稅額幅度適當調高;對占現有乘用車總量3%左右、排氣量為2.5升以上的較大和大排量乘用車,稅額幅度有較大提高。二是為支持交通運輸業發展,車船稅法對占汽車總量28%左右的貨車、摩托車以及船舶(游艇除外)仍維持原稅額幅度不變;對載客9人以上的客車,稅額幅度略作提高;對掛車由原來與貨車適用相同稅額改為減按貨車稅額的50%征收。三是將船舶中的游艇單列出來,按長度征稅,并將稅額幅度確定為每米600元至2000元。
(四)完善稅收優惠。車船稅法及實施條例除了保留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可以對公共交通車船給予定期減免稅優惠外,還增加了對節約能源和使用新能源的車船、對受嚴重自然災害影響納稅困難以及有其他特殊原因確需減免稅的車船,可以減征或者免征車船稅等稅收優惠。
(五)強化部門配合。由于機動車數量龐大、稅源分散,僅靠稅務機關征管難度較大,需要與車船管理部門建立征收管理的協作機制,以提高征收績效,防止稅源流失。為此,車船稅法規定,公安、交通運輸、農業、漁業等車船登記管理部門、船舶檢驗機構和車船稅扣繳義務人的行業主管部門應當在提供車船有關信息等方面,協助稅務機關加強車船稅的征收管理。同時,實施條例規定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在辦理車輛相關登記和定期檢驗手續時,經核查,對沒有提供依法納稅或者免稅證明的,不予辦理相關手續。
四、誰是車船稅的納稅義務人?
車船的所有人或者管理人是車船稅的納稅義務人。其中,所有人是指在我國境內擁有車船的單位和個人;管理人是指對車船具有管理權或者使用權,不具有所有權的單位。上述單位,包括在中國境內成立的行政機關、企業、事業單位、社會團體以及其他組織;上述個人,包括個體工商戶以及其他個人。
五、哪些車船需要繳納車船稅?
車船稅法規定的征稅范圍是稅法所附《車船稅稅目稅額表》所列的車輛、船舶,包括依法應當在車船登記管理部門登記的機動車輛和船舶,也包括依法不需要在車船登記管理部門登記的在單位內部場所行駛或者作業的機動車輛和船舶。
上述機動車輛包括乘用車、商用車(包括客車、貨車)、掛車、專用作業車、輪式專用機械車、摩托車。拖拉機不需要繳納車船稅。
船舶,是指各類機動、非機動船舶以及其他水上移動裝置,但是船舶上裝備的救生艇筏和長度小于5米的艇筏除外。其中,機動船舶是指用機器推進的船舶;拖船是指專門用于拖(推)動運輸船舶的專業作業船舶;非機動駁船,是指在船舶登記管理部門登記為駁船的非機動船舶;游艇是指具備內置機械推進動力裝置,長度在90米以下,主要用于游覽觀光、休閑娛樂、水上體育運動等活動,并應當具有船舶檢驗證書和適航證書的船舶。
六、如何確定車船稅的計稅標準?
車船稅法及實施條例所涉及的排氣量、整備質量、核定載客人數、凈噸位、千瓦、艇身長度,以車船登記管理部門核發的車船登記證書或者行駛證所載數據為準。
依法不需要辦理登記的車船和依法應當登記而未辦理登記或者不能提供車船登記證書、行駛證的車船,以車船出廠合格證明或者進口憑證標注的技術參數、數據為準;不能提供車船出廠合格證明或者進口憑證的,由主管稅務機關參照國家相關標準核定,沒有國家相關標準的參照同類車船核定。
七、我市車船稅稅目稅額表制定的依據和原則是什么?
我市車船稅稅目稅額表的制定主要考慮了以下幾個方面:一是嚴格按照《車船稅法》及其實施條例規定的幅度制定;二是結合我市實際情況,對我市車輛保有量進行了調研,對新舊稅額進行了測算,力保稅額調整不影響本市財政收入的減少;三是對周邊省市擬執行稅額進行了比較,盡量與比鄰省份稅額標準基本統一;四是減輕工薪階層稅負,最大限度讓利于民。
八、我市機動車車船稅稅額是怎樣設定的?
(一) 對排量為2.0升(含)以下的機動車(占所有車輛比重18.0%,占乘用車比重75.7%)的稅負都有降低。
(二)對排量為2.0-2.5升(含)的機動車(占所有車輛比重為2.8%,占乘用車的11.7%)的稅負小幅提高。
(三) 對排量為2.5升以上的機動車(占所有車輛比重為3.0%,占乘用車的12.6%)的稅負都有較大幅度提高。
(四)對客車和貨車與改革前保持不變,兩類車輛占所有車輛的比重為13.6%。
(五)對摩托車適當降低,該類機動車占所有車輛比重為62.6%。
綜上,稅負降低的車輛占所有車輛的比重為80.6%,稅負不變的車輛占所有車輛的比重為13.6%,稅負提高的車輛占所有車輛的比重為5.8%。
九、車船稅納稅義務從什么時候開始?
車船稅納稅義務發生時間為取得車船所有權或者管理權的當月,應當以購買車船的發票或者其他證明文件所載日期的當月為準。
對于購置的新車船,購置當年的應納稅款從購買日期的當月起至該年度終了按月計算。對于國內購買的機動車,購買日期以《機動車銷售統一發票》所載日期為準;對于進口機動車,購買時間以《海關關稅專用繳款書》所載日期為準。
十、車船稅如何計算?
(一)保有機動車,在購買交強險時按一個年度計算車船稅。
計算公式為:應納稅額=計稅單位×年應納稅額
(二)購置的新車船,購置當年的應納稅額自取得車船所有權或管理權的當月起按月計算。
計算公式為:應納稅額=計稅單位×年應納稅額÷12×應納稅月份數
十一、什么時候該申報繳納車船稅?
車船稅按年申報,分月計算,一次性繳納。具體的申報納稅期限為公歷1月1日至12月31日。保險機構代收車船稅的,納稅人應當在購買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強制保險的同時繳納車船稅。
十二、車船稅由什么部門負責征收?機動車車船稅的扣繳義務人是誰?
車船稅由地方稅務機關負責征收管理。
從事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強制保險的保險機構為機動車車船稅的法定扣繳義務人,應當在收取保險費時依法代收車船稅,并在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強制保險的保單以及保費發票上注明已收稅款的信息,作為代收稅款憑證。
十三、車船稅為什么要保險機構代收代繳?
機動車的車船稅具有涉及面廣、稅源流動性強的特點,且納稅人多為個人,征管難度較大。另外,納稅人直接到稅務機關繳納稅款又存在道路不熟悉、停車困難、排隊時間長等種種不便。2006年7月1日開始施行的《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強制保險條例》規定,在我國道路上行駛的機動車的所有人或者管理人,都應當投保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強制保險。因此,由保險機構在辦理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強制保險業務時代收代繳機動車的車船稅,可以方便納稅人繳納車船稅,節約征納雙方的成本。
十四、我市機動車車船稅在什么地方繳納?
保險機構代收代繳車船稅的,納稅地點為扣繳義務人所在地;納稅人自行申報繳納車船稅的,納稅地點為車船登記地的主管稅務機關。
十五、車船稅有哪些稅收優惠政策?
(一)車船稅法中的減免稅規定:
1、捕撈、養殖漁船:是指在漁業船舶登記管理部門登記為捕撈船或者養殖船的船舶;
2、軍隊、武裝警察部隊專用的車船:是指按照規定在軍隊、武裝警察部隊車船登記管理部門登記,并領取軍隊、武警牌照的車船;
3、警用車船:是指公安機關、國家安全機關、監獄、勞動教養管理機關和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領取警用牌照的車輛和執行警務的專用船舶;
4、依照法律規定應當予以免稅的外國駐華使領館、國際組織駐華代表機構及其有關人員的車船。
(二)國務院規定的減免稅規定:
1、節約能源、使用新能源的車船可以免征或者減半征收車船稅,具體范圍由國務院有關部門制訂;
2、按照規定繳納船舶噸稅的機動船舶,自車船稅法實施之日起5年內免征車船稅;
3、依法不需要在車船登記部門登記的機場、港口、鐵路站場內部行駛或者作業的車船,自車船稅法實施之日起5年內免征車船稅。
(三)我市的減免稅規定:
1、我市農村居民擁有并主要在農村地區使用的摩托車、三輪汽車和低速載貨汽車免征車船稅;
2、我市范圍內從事城鄉公共交通的客運車輛,經縣以上(含縣級)地方稅務機關核準,減半征收車船稅。
十六、哪些情況可以申請退還車船稅?
在一個納稅年度內,已完稅的車船被盜搶、報廢、滅失的,納稅人可以憑有關管理機關出具的證明和完稅證明,向納稅所在地的主管稅務機關申請退還自被盜搶、報廢、滅失月份起至該納稅年度終了期間的稅款。
十七、在同一納稅年度內,已繳納車船稅的車船辦理轉讓過戶的,如何處理?
在同一納稅年度內,已繳納車船稅的車船辦理轉讓過戶的,不另納稅,也不退稅。
十八、保險機構代收代繳車船稅時,納稅人有哪些權利?
納稅人繳稅后,扣繳義務人應當為納稅人開具注明已收稅款信息的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強制保險的保險單,作為已繳納稅款的證明。納稅人需要另外再開具完稅證明的,可以持該保險單及保費發票到全市任一地稅征收窗口開具完稅憑證。
十九、保險機構代收代繳車船稅時,納稅人有哪些義務?
依法納稅是每個公民應盡的義務。車船稅的納稅人應當按照稅務機關的規定及時、足額繳納車船稅。機動車車船稅的納稅人不得拒絕扣繳義務人依法代收代繳車船稅。
二十、為什么在申請辦理車輛相關手續時,應當向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提交依法納稅或者免稅證明?
車船稅法及實施條例規定,車輛所有人或者管理人在申請辦理車輛相關登記、定期檢驗手續時,應當向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提交依法納稅或者免稅證明。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在辦理車輛相關登記和定期檢驗手續時,經核查,沒有依法納稅或者免稅證明的,不予辦理相關手續。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協助稅務機關加強車船稅的征收管理,有利于進一步強化車船稅的管理,健全部門協作的征管機制,堵塞征管漏洞。
二十一、相關政策在那里查詢?
相關政策可在市地稅局網站查詢:www.cq-l-tax.gov.cn,或撥打納稅服務熱線咨詢:12366-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