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部控制測試和評價是內部控制審計的核心內容。開展企業內部控制測試和評價,可以降低審計風險,節約審計成本,提高審計工作效率。本文擬以某施工企業銀行存款內部控制審計為例,對內部控制審計中的測試和評價作一探討。
一、測試宗旨及測試程序
(一)測試宗旨
審計人員通過對銀行存款內部控制的測試,確定被審計單位是否建立健全內部控制,內部控制的設計是否科學、執行是否到位,各項控制措施是否真實地運作于業務活動當中,所有操作人員在實際執行過程中是否確實遵守了內部控制。
(二)測試程序
1.調查了解企業內部控制。審計人員進駐企業后,首先召開有關人員座談會,了解內部控制和機構設置情況,收集公司制定的有關銀行存款的內部控制制度。某施工企業下設8個分公司和6個工程項目部,由于施工地點分散,分公司和項目部均在施工所在地設立了臨時賬戶。據了解,該企業外埠和本部共有34個賬戶。結合具體業務情況,審計人員繪制了銀行存款控制系統流程圖,并在圖中標出了關于銀行存款“內部控制制度的建立、不相容崗位職責分離、接觸限制、審批、編審、審簽、結算、復核、記賬、核對、對賬、開戶行審批和資金控制”等13個關鍵控制點。
2.健全性測試。將該企業銀行存款內部控制實際情況與已繪制的流程圖相比照,確定銀行存款控制系統的關鍵控制點是否齊全、控制點設計是否科學合理,所運用的憑證文件是否反映控制要求,業務處理程序是否可以互相牽制和自動校驗。經測試,證實該企業建立了銀行存款內部控制,做到了不相容崗位分離和接觸限制,除未建立“資金集中控制”的關鍵控制點外,其余12千關鍵控制點均已建立。對此,審計人員采用余額測試法,以確定在“資金集中控制“這個環節的控制情況。通過查閱銀行存款賬戶,發現公司各項目部工程結算款直接匯入其埠外賬戶,2002年末,全公司貨幣資金共計6234萬元,其中外埠賬戶資金達5860萬元,占貨幣資金總量的94%,公司本部賬戶資金僅374萬元。審計人員為進一步核實項目部的資金使用情況,親臨項目部檢查埠外資金的支用渠道是否確屬工程所用。審計結果表明,盡管埠外資金量大,但項目負責人和財務人員素質較高,工作盡責,因此審計中未發現資金失控問題。
3.符合性測試。在確定了內部控制系統值得依賴后,對已建立的關鍵控制點的遵循情況進行檢查評審,目的是測試其執行情況是否符合內部控制要求的程度。在符合性測試中,發現“復核”控制點的執行情況有偏差,部分憑證存在支付款無復核人簽章現象。對此,為了提高測試結果的準確性,審計人員采取統計抽樣中的屬性抽樣方法,初步確定“復核”控制點預計差錯發生率為1%,精確度為1%,可靠程度為90%,經查<樣本量確定表》確定樣本量為400.再采取隨機抽樣法從銀行存款憑證總體中選出400個樣本單位進行測試。通過審查,發現樣本中存在13張支付款憑證無復核人簽章,查《樣本結果評價表》得出精確度上限為5%。據此,得出結論:以90%的把握確認該企業支付款憑證的差錯率不超過5%。經深入了解,出現差錯的為某項目部憑證,由于該項目部離本部較遠,盡管企業制定的{內部牽制制度)中規定了“各分公司和項目部記賬憑證,由財務科指定專人對其進行審核”的規定,但財務審核人未能及時審核并簽章。
二、評價宗旨及評價方法
1.評價宗旨。審計人員在對內部控制系統進行測試后,對內部控制的健全性、科學性、有效性及合法性、合規性加以評價,從而找出企業管理中的薄弱
環節,以促進企業改善經營管理,建立健全行之有效的內控制度,逐步形成良性循環,促使企業運作效率和經濟效益的提高。
2.評價方法。審計人員對內部控制系統進行綜合評價,可用以下兩種方法:
(1)文字說明法。首先簡述各業務環節和關鍵控制點的建立健全及所完成的控制情況,并確認該企業的銀行內部控制系統是否可靠,所制定的制度和關鍵控制點是否值得依賴,然后對各關鍵控制點通過符合性和余額測試的定量和定性的分析結果進行綜合評價,肯定控制系統較好的方面,重點描述內部控制系統存在的不足,指出存在的風險,提出改善控制缺陷的措施。如對上述施工企業的評價應首先肯定其已建立并執行有效的11個控制點,然后披露審計發現,如支付款憑證無“復核”簽章問題,指出會計憑證未能及時審核,存在控制風險,提出對發生的經濟事項必須做到事中、事前有效控制的改進建議;對未建立“資金集中控制”關鍵控制點,導致外埠資金量大的問題,指出其不便于本部調控資金和造成資金管理失控的重大風險,提出該企業要加強資金集中控制,在不影響工程所需資金的同時,將大量資金集中在公司本部賬戶,以規避資金管理失控的風險的建議。
(2)分數評價法。是用打分結果來描述被審計單位內部控制情況,從而定量評價被審計單位內部控制程度的一種方法。首先劃表列出業務環節的關鍵控制點及控制要求,擬訂一個標準的量化體系,然后將測試結果比照評分標準進行打分。、如銀行存款控制系統的13個控制點的分數總額為100分,各控制點的分值依據其在該系統的重要程度而定,總分在90分以上為“好”,80到90分為“較好”,70到80分為“一般”,70分以下為“差”。在對該施工企業的內部控制評價中,“復核”控制點設為8分,并規定根據抽樣結果差錯率在10%以上全額扣分,5%到10%之間扣6分,5%以內扣4分。該施工企業“復核”控制點的差錯率在5%以內,應扣4分;將“資金集中控制”控制點設為10分,因該企業未建立“資金集中控制”關鍵控制點,且外埠資金量大、資金不能集中在本部,應全額扣分。因此,該企業銀行內部控制系統的綜合評價得分為86分。據此,可得出該施工企業銀行控制系統控制較好的結論。同時,對該企業存在的上述控制缺陷也要加以披露并提出改進建議。
通過以上分析可以看出,使用分數評價法評價企業內部控制的健全性、科學性、有效性及合規、合理性更詳細和直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