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存貨清償債務的,債務人應按債務賬面價值轉銷債務,按存貨的賬面價值結轉存貨,將債務的賬面價值扣除增值稅銷項稅額和存貨賬面價值后的差額確認為當期損失或資本公積。
涉及補價的,按以下規定處理:
如支付補價,補價作為債務的部分償還,借記“應付賬款”等,貸記“現金”或“銀行存款”;
如收到補價,補價作為存貨資產的補償,借記“現金”或“銀行存款”,貸記“存貨”。
例:20001年1月1日,深廣公司銷售一批材料給紅星公司,含稅價為105 000元。 20×1年 7月 1日,紅星公司發生財務困難,無法按合同規定償還債務,經雙方協議,深廣公司同意紅星公司用產品抵償該應收賬款。該產品市價為 80 000元,增值稅稅率為 17%,產品成本為 70 000元。紅星公司為轉讓的材料計提了存貨跌價準備500元,深廣公司為債權計提了壞賬準備500元。假定不考慮其他稅費。
紅星公司:
(1)計算
債務重組日,重組債務的賬面價值 105 000元
減:所轉讓產品的賬面價值(70 000—500) 69 500元
增值稅銷項稅額(8O 000×17%) 13600元
資本公積 21 900元
(2)會計處理
借:應付賬款 105000
存貨跌價準備 500
貸:庫存商品 70000
應交稅金——應交增值稅(銷項稅額) 13600
資本公積——其他資本公積 219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