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經營結余的核算內容。經營結余是指事業單位在一定期間各項經營收入與支出相抵后的余額。用公式表示為:
經營經余=經營收入-(經營支出+經營業務負擔的銷售稅金)
②主要賬務處理。事業單位應設置“經營結余”科目,核算經營結余的實現及結轉情況。但如為虧損,則不結轉。會計期末,應將經營收支、經營業務負擔的銷售稅金轉入“經營結轉”科目。年度終了,將“經營結轉”科目貸方余額轉入“結余分配”科目,但如果“經營結余’科目有借方余額,則不結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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