職工的津貼補貼、節日補助(如果屬于加班費)屬于工資總額的組成部分,單位發放的這些補貼計入應付工資科目,工資總額如果超過計稅工資標準的部分,不能在稅前扣除,年終要進行納稅調整。
但是,如果節日補助屬于過節費的話,應該記入應付福利費科目,不涉及企業所得稅扣除問題,只涉及個人所得稅的繳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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