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需加收滯納金。
滯納金加收規則為:參保單位未在規定時間內為職工辦理參保手續的,應當從勞動合同簽訂之月起按月補繳社保費并按規定加收滯納金,勞動合同簽約時間的2個月內參保的不加收滯納金,超過2個月參保的,滯納金從勞動合同簽約的次月6日起加收至該單位辦理參保增員的當日按日加收千分之二的滯納金。
【答】需加收滯納金。
滯納金加收規則為:參保單位未在規定時間內為職工辦理參保手續的,應當從勞動合同簽訂之月起按月補繳社保費并按規定加收滯納金,勞動合同簽約時間的2個月內參保的不加收滯納金,超過2個月參保的,滯納金從勞動合同簽約的次月6日起加收至該單位辦理參保增員的當日按日加收千分之二的滯納金。
上一篇:分包公司代開發票問題
下一篇:季度或半年獎金如何扣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