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財政部《會計從業資格管理辦法》(以下簡稱辦法)和《深圳市會計條例》(以下簡稱條例)的有關規定,我市將開展會計人員2004-2005年度繼續教育并將其持有的有效會計證換發成《會計從業資格證書》。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 今年的會計人員繼續教育結合換證工作將分階段、分層次進行,具體安排如下:
培訓對象 | 考試(考核) 時間 |
培訓內容 | 培訓方式 | 培訓或學習課時 | 受理換證時間及地點 |
高級會計師 | 3月15 日 至4 月30 日 |
參見《2004-2005年度會計人員繼續教育手冊-企業及其他行業》 | 由市財政局組織培訓授課 | 不少于24小時 | 時間:4月 1 日 至4月30 日 地點:市財政局 |
其余會計人員(含未注冊會計人員) | 3月15 日 至6月30 日 |
參見《2004-2005年度會計人員繼續教育手冊-企業及其他行業》 | 自學或參加培訓 | 不少于24小時 | 時間:3月 15日 至6月30 日 地點:按屬地原則到工作單位所在地區財政局 |
二、所有持有效會計證(含未注冊)的人員必須參加今年的繼續教育并按要求換證。已持有從外地轉入我市的會計從業資格證書并在我市注冊的會計人員,繼續教育時間從2005年7月份開始,報名、考試(考核)時間和地點等具體事項將另行通知。
三、根據《辦法》的有關規定,2002年1月1日前辦理而未通過2002年年審的會計證作廢,不需參加繼續教育。已參加并通過2002年度會計證年審的有效會計證有效期延至2005年9月30日。
四、持證會計人員是否參加繼續教育或繼續教育考核是否合格,將在會計人員個人從業檔案中予以記載。
五、市、區屬行政事業單位的繼續教育和換證的時間、地點和辦法我局已另行發文通知。
六、我局委托中國人民銀行深圳中心支行、深圳銀監局、深圳證監局、深圳保監局負責金融、保險、證券和基金等金融企業和單位會計人員繼續教育培訓與考核工作;市國資委負責國有和集體企業會計人員的繼續教育培訓與考核工作,具體事項由我局和人民銀行深圳中心支行、深圳銀監局、深圳保監局、深圳證監局和市國資委另行發文通知。
七、繼續教育的方式包括自學或參加培訓,會計人員達到50人或以上有條件的單位報我局備案后可以自行組織培訓。參加繼續教育的會計人員必須通過由財政部門統一組織的考核,繼續教育考核地點詳見附表一。會計人員繼續教育考核和換證均為免費。
八、2004年度的繼續教育,我局不指定任何培訓機構舉辦培訓,任何以我局名義舉辦培訓的行為,我局將保留依法追究培訓機構和直接責任人法律責任的權利。深圳市會計學會組織編寫了《2004-2005年度企業會計人員繼續教育手冊-企業及其他行業》教材,會計人員自愿到報名點購買。
各單位應當依法保證本單位持證人員參加繼續教育,合理安排學習時間,提供必要的學習條件。
各培訓機構必須嚴格按照培訓內容進行培訓,并且接受市財政部門的監督和指導。
深圳市財政局
二○○五年三月二日
附表一:繼續教育考核地點
序號 | 考點 | 聯系電話 | 地址 |
1 | 深圳會計進修學院 | 25595033;25578785 83237252;83268078 83256125;83256129 26664656 |
羅湖區松園路松園北街38號6樓 福田區上步中路1003號市科學館3樓310(市總工分站) 福田區紅荔西路3002號交行大廈6樓(圣廷苑酒店對面) 南山區文體中心B座3樓311室(南山圖書館對面) |
2 | 羅湖區財政局 羅湖區培訓中心 |
25520437 82356813,21186615 |
市鳳凰路鳳凰街19號1樓 羅湖區延芳路538號羅湖區委黨校 |
3 | 福田區財政局 福田區培訓中心 |
82918390 83317975 |
福民路123號區委大樓10樓1017室 市梅林路15號,福田黨校大樓104室 |
4 | 南山區培訓中心 蛇口培訓中心 |
26074826;26567534 26698985 |
南山內環路161號黨校大廈 蛇口育才路八號 |
5 | 寶安區財政局會計培訓中心 | 27756031 | 新安4區新安影劇院背后 |
6 | 龍崗區財政局會計培訓中心 | 84870849 | 龍崗區南聯下坡頭 |
7 | 鹽田區財政局 | 25557888;25552517 | 鹽田區沙鹽路2091號1座2樓(鹽田區委斜對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