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并理論的一種。從企業集團角度解釋與說明合并會計報表的目的、編制方法、少數股權性質、合并資產的計價、合并利潤的計量及企業集團內部未實現損益抵消等合并報表編制方法的一整套原理與結論。 它是實體論的延伸。這一理論的基本觀點如下:
(1)合并會計報表的目的及使用者。合并會計報表是以整個企業集團為會計主體而編制的會計報表,它們服務于在企業集團擁有權益的所有集團或個人,包括少數股東。
(2)合并凈利潤的含義及少數股東利潤的性質。合并凈利潤是整個企業集團所有權益性證券持有人的凈利潤;少數股東利潤是企業集團凈利潤的一部分,是企業集團凈利潤分配給少數股東的部分;少數股東利潤的計量與母公司確認從子公司取得的投資收益方法相同。
(3)少數股東權益的性質。少數股東權益是企業集團合并股東權益的一部分,少數股東權益的計價與多數股權的計價采用相同的方法。
(4)子公司凈資產的合并。子公司的所有凈資產均按母公司取得股權投資時所支付的介款所蘊含的公允價值計價,這樣,少數股權和多數股權的凈資產計價方法相同。
(5)企業集團內部未實現損益的處理。無論是母公司向子公司出售資產的業務,還是子公司向母公司出售資產的業務,它們所產生的損益,均應全部抵消合并凈利潤,但在子公司向母公司出售資產時,抵消的未實現損益需按多數股權和少數股權的比例加以分攤。
(6)企業集團內部債券推定損益的處理。無論是子公司購入母公司發行的債券,還是母公司購入子公司發行的債券,它們所產生的推定損益,均應全部調整合并凈利潤,但在母公司購入子公司發行的債券時,確認的推定損益需按多數股權和少數股權的比例加以分攤。
實體理論最早由美國會計學者莫里斯·穆尼茨(Maurice Moonitz)提出,這一理論由美國會計學會于1994年出版的《合并報表的實體理論》(The Entity Theory of Consolidated Statements)作全面的介紹。實體理論更加符合合并報表編制的目的與要求,但當子公司存在少數股權時,能否以母公司取得子公司股份的成本推斷并計價屬于少數股東的凈資產,計算少數股東利潤,在學術界存在著不同的看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