互聯網廣告管理辦法出臺 明確付費搜索屬于商業廣告
國家工商行政管理總局于7月4日出臺了《互聯網廣告管理暫行辦法》(國家工商行政管理總局令第87號,以下簡稱“《辦法》”),將于9月1日起生效。
根據《辦法》的規定,通過網站、網頁、互聯網應用程序等互聯網媒介,以文字、圖片、音頻、視頻或者其他形式,直接或者間接推銷商品或者服務的商業廣告服務都屬于互聯網廣告的范疇。具體講有五類:
(一)推銷商品或者服務的含有鏈接的文字、圖片或者視頻等形式的廣告;有的時候展現是一個推銷商品服務文字或者圖片,或者視頻,但是你點開之后,它是鏈接到一個目標網站,其目的是為了推銷商品或者服務。這種形式是互聯網廣告。
?。ǘ┩其N商品或者服務的電子郵件廣告;有的時候進入郵箱后有很多郵件廣告,根據《消費者權益保護法》、《廣告法》的規定,不經本人同意是不能發送的。
?。ㄈ┩其N商品或者服務的付費搜索廣告;比如說像搜索服務平臺中的付費搜索、電子商務平臺當中垂直搜索的付費搜索廣告,是以推銷商品或者服務為目的的,通過一些方法改變了自然搜索的排名或者位置,這屬于付費搜索廣告。
?。ㄋ模┩其N商品或者服務的商業性展示中的廣告,比如說我們打開一個商品的網頁之后,有很多商業展示性的廣告,這種形態比較明顯。但這里面法律、法規和規章規定經營者應當向消費者提供的信息的展示,這些信息要遵照法律、法規和規章的規定。因為消費者有知情權,對產品的材質、成份、功效等法律、法規和規章規定應當向消費者提供的這些商品或者服務的客觀說明,這類信息和廣告是有區別的。
(五)其他通過互聯網媒介推銷商品或者服務的商業廣告。
《辦法》要求,互聯網廣告應當具有可識別性,顯著標明“廣告”,使消費者能夠辨明其為廣告。付費搜索廣告應當與自然搜索結果明顯區分?;ヂ摼W廣告的廣告主對廣告內容真實性負責,廣告發布者、廣告經營者按照《廣告法》的規定履行查驗證明文件、核對廣告內容的義務。
對互聯網廣告違法行為,《辦法》規定了以廣告發布者所在地管轄為主,廣告主所在地、廣告經營者所在地管轄為輔的管轄原則。互聯網廣告違法行為一般由廣告發布者所在地管轄;如果廣告主所在地、廣告經營者所在地工商、市場監管部門先行發現違法線索或者收到投訴、舉報的,也可以進行管轄。廣告主自行發布廣告的,由廣告主所在地管轄。
《辦法》還規定了互聯網廣告程序化購買經營模式中各方參與主體的義務與責任,互聯網廣告活動的行為規范,工商、市場監管部門在查處互聯網廣告違法行為時可以行使的職權,以及實施違法行為的法律責任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