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大運營商6月營改增 借稅改進行產業結構調整
假如11%的增值稅替換3%的營業稅,中國移動未來一年凈利潤最高或下降7%,而中國電信和中國聯通凈利潤或最高下降25%.
繼中國電信和中國聯通遭遇反壟斷調查之后,對中國三大電信運營商來說,另外一項關系產業發展方向的重大改革就是“營改增”的稅收改革了。
有消息顯示,三大電信運營商“營業稅征收改為增值稅征收”的稅制改革有望在6月1日開始實施,目前國內電信業繳納營業稅時稅率是3%,改為增值稅后,運營商的增值電信服務或可采用6%的稅率,而基礎電信服務可能會適用11%稅率。
盡管最終方案的確切消息尚未公開,但營改增對運營商帶來的影響卻顯而易見。來自國際分析師的分析顯示,“征收增值稅后,假如11%的增值稅替換3%的營業稅,中國移動未來一年凈利潤最高或下降7%,而中國電信和中國聯通凈利潤或最高下降25%.”
這正是電信運營商營改增引發關注的重要原因,不過,來自電信運營商的內部人士卻告訴《中國經營報》記者,“利潤下降并不是問題的關鍵,關鍵的問題在于電信運營商如何適應經濟環境的變化進行產業的轉型和升級。”
借稅改進行產業結構調整
營改增之后,中國移動正在大舉投資的4G建設,將帶來大量的進項稅抵扣,這對其凈利潤的影響并不會很大。
事實上,如果單純從稅改角度來看,營改增的背景在于避免重復征稅,尤其是國家在鼓勵新興服務性產業的同時,有助于避免這一領域存在較多的重復征稅的情況。另一個背景則在于由于增值稅是消項稅和進項稅進行抵扣,在進項稅較大的情況下,有助于企業稅負下降,增加企業投資的積極性。
但與此同時,營改增還會產生兩個重要的后果:一個是稅收在國庫和地方財政之間的轉移,由于營業稅屬于地方稅,而增值稅屬于國稅,營改增之后,這部分稅收將由地方財政轉向國庫。舉例來說,2012年,中國移動全年的納稅額達到739億元,但占總納稅額相當一大部分的營業稅都留在了地方財政,但營改增之后,這些稅收將進入國庫,由國庫統一支配。
“粗略統計下來,三大運營商每年將有上千億元的納稅,營改增后,其中有相當一部分將繳入國庫,這將有助于國家在經濟轉型,經濟結構調整過程中更有效地統籌資金的使用。”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財稅專家告訴記者。
不過,對于三大電信運營商來說,稅收是留在中央,還是留在地方,對其產業層面的發展影響并不大。他們關注的是營改增的另一個后果:即“國家通過稅收改革實現對其產業結構的引導性調整。”
“一般來說,即使三大運營商由于營改增的稅收改革,出現稅負增加,利潤下降的情況,國家也一定會給予相關的優惠政策進行補償。其實這并不乏先例,此前上海市在進行營改增的稅改試點時,就拿出來一些財政資金來補貼一些多納稅的產業部門。”上述專家表示。
“只不過,對于電信運營商來說,這種支持的表現可能就不是單純的資金補貼,很可能會是一些政策上的傾斜。以4G發展為例,國家對中國移動就明顯帶有傾斜性質,目前中國工信部只批準了中國移動擁有技術優勢的TD-LTE的標準,而中國聯通3G網絡(WCDMA)4G升級網絡的FDD-LTE標準尚未認可。”
值得注意的是,營改增之后,中國移動正在大舉投資的4G建設,將帶來大量的進項稅抵扣,這對其凈利潤的影響并不會很大。
從增值稅的稅率來看,如果進行拆分處理,即運營商的增值電信服務適用6%的稅率,而基礎電信服務適用11%的稅率,這會驅動電信運營商在電信增值服務方面多做文章,這恰恰符合電信產業產業結構調整的方向。
對進項稅抵扣有待進一步明確
電信業營改增也在為產業的“去壟斷化”變革鋪平道路,某種意義上是為虛擬運營商的創新性服務提供了機會。
盡管外界看到了電信業營改增對三大運營商來說“如臨大敵”,但事實上,了解情況的人卻相當淡定,因為這里面還有一個進項稅抵扣的規定。
業內專家表示,“電信產業業態復雜,涉及到硬件基礎設施建設和軟件、數據增值業務等多種業務形態,以及復雜的套餐、話費贈送和存費送手機等活動,更加難于統計。在這些不同的業態中,哪些可以進行進項稅抵扣,哪些不能進行抵扣,有待進一步明確。也唯有這些明確之后,營改增對運營商利潤的真實影響,對產業結構調整的具體落點才能看得更加清楚。”
從國際上來看,增值稅的征收越來越體現出對產業的引導性作用,比如伴隨“二三產業邊際模糊”趨勢日益明顯,對進項稅額的抵扣也變得更加寬泛,這些抵扣將不僅包括固定資產,還會延伸到整個工業生產流通及大部分生產性服務領域。
這體現了經濟“服務化”的特征,體現了生產性服務業和現代制造業加速融合的進程,由此,對于生產性服務業進項抵扣的規定,越來越成為增值稅抵扣鏈條不可或缺的重要環節,體現著稅收對產業結構調整的力度。
不過,在進項稅抵扣的進一步細化和明確之前,一些對產業運轉方式的影響仍然顯而易見。比如,由于存在抵扣問題,三大運營商為了降低稅負,必然要求所有供應商必須提供帶有增值稅的發票,凡是不能提供增值稅發票的企業,都將難以與三大運營商合作。
不僅如此,電信運營商的現行營銷方式也將面臨重大變革。舉例來說,目前三大運營商大量使用各種促銷手段,如充話費送手機、積分換物品等。從營業稅的征收政策來看,附帶贈送實物不屬于營業稅的征收范圍,但按照增值稅征收的政策,附帶贈送實物業務有可能會“視同銷售”計繳增值稅。這也就要求運營商的競爭促銷模式進行調整,比如由“實物贈送”,改為提供更多創新性的服務。
與此同時,電信業營改增也在為產業的“去壟斷化”變革鋪平道路,比如電信產業正在開展虛擬運營商業務,目前工信部已經向19家企業發放了虛擬運營商牌照,允許它們租用基礎電信運營商的移動通信網絡為用戶提供通信服務。電信業營改增,某種意義上是為虛擬運營商的創新性服務提供了機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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