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什么我公司信用評價從90分起評?
為什么我公司信用評價從90分起評?
國家稅務總局關于發布《納稅信用管理辦法(試行)》的公告
(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4年第40號)第十五條規定,納稅信用評價采取年度評價指標得分和直接判級方式。評價指標包括稅務內部信息和外部評價信息。
年度評價指標得分采取扣分方式。納稅人評價年度內經常性指標和非經常性指標信息齊全的,從100分起評;非經常性指標缺失的,從90分起評。
直接判級適用于有嚴重失信行為的納稅人。
納稅信用評價指標由國家稅務總局另行規定。
根據上述規定,貴公司信用評價從90分起評,應存在非經常性指標缺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