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臺企業逾期報送經營者涉稅信息將面臨哪些處罰?
答:《互聯網平臺企業涉稅信息報送規定》(國務院令第810號)第十條第(一)項規定,互聯網平臺企業未按照規定的期限報送、提供涉稅信息,由稅務機關責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處2萬元以上10萬元以下的罰款;情節嚴重的,責令停業整頓,并處10萬元以上50萬元以下的罰款。
《國家稅務總局關于互聯網平臺企業報送涉稅信息有關事項的公告》(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25年第15號)第五條規定,互聯網平臺企業未按照規定報送、提供涉稅信息的,稅務機關依據《規定》第十條進行處理,并將相關情形按規定納入納稅繳費信用評價管理;一個年度內2次以上未按照規定報送或者提供涉稅信息的,稅務機關可以向社會公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