拆遷補償協議中注明搬遷完畢但實質未拆遷,如何確定搬遷開始日期
【問題】
拆遷補償協議中注明于2014年搬遷完畢,但是截至目前我單位仍未實質上啟動搬遷,請問該如何確定搬遷開始日期/年度?
【答案】
在稅收征管實踐中,稅務機關很難確定你的搬遷開始日,所以搬遷開始年度只能按搬遷協議規定的搬遷開始日期所屬的納稅年度計算。
如果貴公司實際日期與協議不一致,有兩種處理方法:
1、與協議方修改搬遷協議。
2、事先與稅務機關協商,讓稅務機關認可我們的實際搬遷日。比如請其到現場查看,確實還未開始搬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