擔保公司代為償還的損失是否可以在企業所得稅前扣除
【問題】
我公司是擔保公司,主要為中小企業提供信用擔保,現在有一部分擔保業務因被擔保企業無法償還資金,需由我公司代為償還。請問公司代償的損失是否可以在企業所得稅前扣除?
【答案】
根據《財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關于中小企業融資(信用)擔保機構有關準備金企業所得稅稅前扣除政策的通知》(財稅〔2017〕22號)第三條規定,中小企業融資(信用)擔保機構實際發生的代償損失,符合稅收法律法規關于資產損失稅前扣除政策規定的,應沖減已在稅前扣除的擔保賠償準備,不足沖減部分據實在企業所得稅稅前扣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