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新技術企業證書到期,復審下來前可以按15%稅率嗎
【問題】
2015年11取得的高新技術企業證書,證書有效期到2018年11月,復審還未下來,2018年全年都可以按15%企業所得稅稅率繳納企業所得稅嗎?
【答案】
《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實施高新技術企業所得稅優惠政策有關問題的公告》 (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7年第24號)第一條規定,企業的高新技術企業資格期滿當年,在通過重新認定前,其企業所得稅暫按15%的稅率預繳,在年底前仍未取得高新技術企業資格的,應按規定補繳相應期間的稅款。
根據上述規定,2018年年底前未取得高新技術企業資格,則2018年12月不能按15%的稅率繳納企業所得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