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年會給參與表演的員工的補貼,是否需要計入社保基數
【問題】
公司年會給參與表演的員工的補貼,是否需要計入社保基數?
【答案】
《關于規范社會保險繳費基數有關問題的通知(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和社會保障部)》(勞社險中心函〔2006〕60號)
四、關于不列入繳費基數的項目
根據國家統計局的規定,下列項目不計入工資總額,在計算繳費基數時應予剔除:
(二)有關勞動保險和職工福利方面的費用。職工保險福利費用包括醫療衛生費、職工死亡喪葬費及撫恤費、職工生活困難補助、文體宣傳費、集體福利事業設施費和集體福利事業補貼、探親路費、計劃生育補貼、冬季取暖補貼、防暑降溫費、嬰幼兒補貼(即托兒補助)、獨生子女牛奶補貼、獨生子女費、“六一”兒童節給職工的獨生子女補貼、工作服洗補費、獻血員營養補助及其他保險福利費。
年會表演補貼屬于福利方向的費用,無需作為社保繳納基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