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校的食堂由企業承包了,企業提供餐飲服務能否免增值稅
【問題】
高校的食堂由企業承包了,企業提供餐飲服務能否免增值稅?
【答案】
《財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關于繼續執行高校學生公寓和食堂有關稅收政策的通知》
(財稅[2016]82號):
對高校學生食堂為高校師生提供餐飲服務取得的收入,自2016年1月1日至2016年4月30日,免征營業稅;自2016年5月1日起,在營改增試點期間免征增值稅。
“高校學生食堂”,是指依照《學校食堂與學生集體用餐衛生管理規定》(教育部令第14號)管理的高校學生食堂。
依據上述規定,企業承包的高校學生食堂如果符合教育部令第14號的管理,可以享受免征增值稅的優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