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包高校食堂能否免增值稅和企業所得稅
【問題】
承包高校食堂能否免增值稅和企業所得稅?
【答案】
《財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關于繼續執行高校學生公寓和食堂有關稅收政策的通知》(財稅[2016]82號)第三條規定,對高校學生食堂為高校師生提供餐飲服務取得的收入,自2016年1月1日至2016年4月30日,免征營業稅;自2016年5月1日起,在營改增試點期間免征增值稅。第四條第二款規定,“高校學生食堂”,是指依照《學校食堂與學生集體用餐衛生管理規定》(教育部令第14號)管理的高校學生食堂。
根據上述規定,符合條件的高校學生食堂可以免征增值稅。企業所得稅方面沒有行業的稅收優惠政策,如符合小型微利企業條件可以享受小型微利企業的相關所得稅優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