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品油專用發票開具有誤,能否作廢
【問題】
成品油專用發票開具有誤,能否作廢?
【答案】
根據《國家稅務總局關于成品油消費稅征收管理有關問題的公告》(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8年第1號)規定:“ 一、所有成品油發票均須通過增值稅發票管理新系統中成品油發票開具模塊開具。
……
(三)開具成品油發票時,應遵守以下規則:
……
3.開具成品油專用發票后,發生銷貨退回、開票有誤以及銷售折讓等情形的,應按規定開具紅字成品油專用發票。”
因此,成品油發票開具有誤,應按規定開具紅字成品油專用發票,而不是作廢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