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業對客戶個人贈送一臺掃地機,是否需要代扣代繳個稅
企業對購買商品累計達到一定金額的個人贈送一臺掃地機,企業是否需要對贈送的掃地機代扣代繳個稅?
《財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關于企業促銷展業贈送禮品有關個人所得稅問題的通知》(財稅〔2011〕50號)第一條、企業在銷售商品(產品)和提供服務過程中向個人贈送禮品,屬于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征收個人所得稅:
1.企業通過價格折扣、折讓方式向個人銷售商品(產品)和提供服務;2.企業在向個人銷售商品(產品)和提供服務的同時給予贈品,如通信企業對個人購買手機贈話費、入網費,或者購話費贈手機等;
3.企業對累積消費達到一定額度的個人按消費積分反饋禮品。
根據上述規定,企業對贈送給個人的掃地機不需要代扣代繳個稅。